八、支醫“三支一扶”大學生有何特殊政策?
從2010年起,對支醫的“三支一扶”大學生實行以下優惠政策:
(一)自2010年起,到基層醫療機構服務的醫學專業“三支一扶”大學生,兩年服務期的第一年為試用期,試用單位為本地區二級以上醫院或醫療水平最高的鄉鎮衛生院。
(二)試用單位為其安排合適的崗位,提供必要的生活條件,并確定年資較高、臨床經驗豐富的執業醫師指導他們開展臨床工作,提高他們的臨床知識和技能。
(三)支醫“三支一扶”大學生試用期間,執行“三支一扶”計劃有關管理規定,享受“三支一扶”大學生的各項福利待遇。
(四)支醫“三支一扶”大學生試用期滿后,區縣衛生行政部門應幫助他們辦理參加執業醫師資格考試的有關手續,確保他們能夠順利參加考試,為他們到基層醫療機構獨立開展臨床醫療活動創造條件。
(五)支醫“三支一扶”大學生試用期滿后,安排到招募時報考的基層醫療機構開展支醫服務。未通過執業醫師資格考試的,仍安排到招募時報考的基層醫療機構開展支醫服務,區縣衛生行政部門應幫助他們辦理參加第二次執業醫師資格考試的有關手續。
九、“三支一扶”大學生服務期間發生爭議如何處理?
因履行《高校畢業生到農村基層從事“三支一扶”工作協議》發生爭議的,當事人可以協商解決,也可以向人事爭議仲裁機構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就爭議事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我市“三支一扶”大學生服務期滿后可享受哪些優惠政策?
我市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學生,按照《關于做好服務期滿考核合格“三支一扶”大學生就業工作的通知》(津人〔2008〕54號)精神,主要優惠政策有:
一是“三支一扶”大學生服務單位為事業單位且有職位空缺的,可直接錄用,不再執行見習期。服務期滿時為本科學歷的,錄用后直接認定初級專業技術職稱;服務期滿時為專科學歷的,錄用1年后認定初級專業技術職稱。
二是涉農區縣在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中,每年要拿出三分之一左右的職位,公開招聘“三支一扶”大學生。
三是“三支一扶”大學生自主創業,可按照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工商部門關于鼓勵、支持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的有關政策,享受小額貸款擔保和貼息等優惠政策。
四是“三支一扶”大學生在服務期滿1年內,可作為“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計劃的選聘對象,也可參加1次選調生統一招考。
五是“三支一扶”大學生服務期滿后3年內報考碩士研究生的,初試總分加10分。
另外,可按照《關于開展從大學生“村官”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中考試錄用公務員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52號)精神享受考錄公務員的優惠政策。
十一、今年我市“三支一扶”計劃的招募對象是哪些?
招募對象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市生源2012屆、2013屆畢業生。部分支醫崗位可擴大至本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外地生源2012屆、2013屆本科畢業生,或本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地生源2012屆、2013屆專科畢業生。
招募對象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政治素質好,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黨的基本路線和方針政策;
(二)學習成績合格,具有相應的專業知識;
(三)具有敬業奉獻精神,遵紀守法,作風正派;
(四)身體健康;
(五)擬招募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