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服務期滿考核合格后可享受的優惠政策
(一)公務員定向錄用
按照中組部、人社部《關于開展從大學生“村官”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中考試錄用公務員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52號)規定,考錄公務員時拿出10%-15%的崗位面向服務期滿包括“三支一扶”在內的服務基層項目大學生定向考錄。
(二)事業單位吸納
按照人社部發[2009]42號、山西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實施意見》(晉政發〔2012〕5號)和省人社廳《關于做好2013年全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工作的通知》(晉人社廳發〔2013〕26號)等文件要求,鄉鎮事業單位服務的“三支一扶”高校畢業生服務滿1年后,在現崗位空缺情況下,經當地人社部門考核合格,即可與所在單位簽訂不少于3年的聘用合同。凡參加“三支一扶”計劃的鄉鎮事業單位相對應的自然減員空崗,全部招聘基層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高校畢業生。縣以上事業單位要拿出不少于12%的招聘崗位,專項招聘服務期滿考核合格包括“三支一扶”在內的服務基層項目的大學生。
(三)支持“三支一扶”大學生自主創業
按照有關政策,為有自主創業愿望的“三支一扶”大學生提供政策咨詢、項目開發、創業培訓、創業孵化、小額貸款、就業指導、跟蹤輔導等“一條龍”服務。對從事個體經營符合條件的可免收行政事業性收費。
(四)扶助“三支一扶”大學生自主擇業
對自主擇業的“三支一扶”大學生,各級政府部門所屬人才服務機構和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為其免費提供政策咨詢、職業指導和職業介紹服務;組織他們參加職業資格培訓、職業技能鑒定或就業見習,按規定給予職業培訓補貼等;對服務期滿后較長時間仍未就業的“三支一扶”大學生進行重點幫扶。
(五)鼓勵“三支一扶”大學生繼續學習深造
參加“三支一扶”計劃、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大學生,在報考研究生時,可享受考試成績加分的政策優惠(申請加分程序:由本人向市“三支一扶”辦公室提出加分申請,市“三支一扶”辦公室統一報省“三支一扶”辦,省“三支一扶”辦匯總上報人社部、教育部)。
特別提示:
1、關于應屆高校畢業生在填報“山西省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計劃報名登記表”中“畢業證編號”一欄時,可填寫“應屆生”。
2、考試不指定考試復習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社會上可能出現的任何以所謂命題組、專家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出版物等,均與本次考試無關。敬請廣大高校畢業生慎防上當受騙。
山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2013年5月7日
附件1:“三支一扶”招募崗位匯總表
附件2:報名咨詢電話匯總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