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關于筆試
(一)如何知曉是否獲得筆試資格?
答:通過資格審查的考生通過資格審查后可獲得筆試資格。報考人員成功報考后,在2個工作日后可再次登陸“三支一扶”報名系統,審核通過的考生界面會顯示“審核通過”字樣。考生可于6月4日8:00-6月10日10:00登陸廣西三支一扶網打印本人準考證。
(二)筆試內容有什么?
答:筆試內容為綜合知識測試。不設考試大綱,主要考察考生的綜合能力素質。
(三)筆試考場紀律有哪些?
答:①在考試開始前30分鐘,憑準考證和身份證進入考場,對號入座,并將準考證、身份證放在桌面上。
②開始考試30分鐘后,不得入場;考試期間,不得提前交卷、退場。
③考生應嚴格按照規定攜帶文具,開考后考生不得傳遞任何物品。
④除規定可攜帶的文具以外,嚴禁將各種電子、通信、計算、存儲或其它設備帶至座位。已帶入考場的要按監考人員的要求切斷電源并放在指定位置。凡發現將上述各種設備帶至座位,一律按照相關規定處理。
⑤試卷發放后,考生必須首先在答題卡規定的位置上用黑色的鋼筆、簽字筆或圓珠筆準確填寫本人姓名和準考證號,用2B鉛筆在準考證號對應位置填涂,不得做其他標記;聽統一鈴聲開始答題,否則,按違紀處理。
⑥不得要求監考人員解釋試題,如遇試卷分發錯誤,頁碼序號不對、字跡模糊或答題卡有折皺、污點等問題,應舉手詢問。
⑦考生應嚴格按照試卷中的答題須知作答,未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處理。
⑧考場內必須保持安靜,禁止吸煙,嚴禁交頭接耳,不得窺視他人試卷、答題卡及其他答題材料。
⑨考試結束鈴響,考生應立即停止答題。考生交卷時應將試卷、答題卡分別反面向上放在桌面上,經監考人員清點允許后,方可離開考場。不得將試卷、答題卡和草稿紙帶出考場。
⑩服從考試工作人員管理,接受監考人員的監督和檢查。對無理取鬧,辱罵、威脅、報復工作人員者,按有關紀律和規定處理。
違紀參照《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試行)》處理。
(四)筆試成績如何劃分?
答:各市根據招募崗位計劃數1:3的比例,依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認面試人員名單。
七、關于面試
(一)如何知曉是否獲得面試資格?
答:面試人員名單在廣西三支一扶網統一公布。
(二)面試時是否可以透露考生的個人信息?
答:招錄機關及考生不得向面試考官提供考生的個人信息。考官按考生序號給予評分。考生面試時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貫、畢業院校、工作單位、父母情況等個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試成績按零分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