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湖北陽新“六·一六”礦難事故的搶救工作進入第三天。就在當地民眾廢寢忘食、加快排水進度、期盼井下十一人生還奇跡發生的同時,釀成這起礦難悲劇發生的部分原因也令人深省。
湖北陽新鵬凌礦區于一九九五年開始開采,因為存在安全隱患,其間曾多次被政府部門關停。其中,一九九八年底發生過一次透水事故,三名礦工遇難。二00一年該礦完成股份制重組,民營企業武漢鵬凌集團公司入主。經過大規模投資、整治后,去年一季度開始試生產,年產銅礦一千余噸,其安全生產級別僅為C等(A等最安全),屬于邊生產、邊整頓之列。
記者在采訪中發現,鵬凌礦業有限公司安全生產措施不可謂不“完善”。高聳的井架上“安全生產警鐘長鳴”八個大字昭然醒目,礦區主井口“安全生產設備主管責任人”的塑料牌格外顯眼,礦區安全生產的標語、管理科室等一應俱全。
俗話說“千里之堤,潰于蟻穴”。“六·一六”礦難發生后,鵬凌礦業有限公司多名礦工向記者證實,本次發生透水事故的井下負一九三作業點以前就存在透水隱患,礦工們曾多次要求整改,可一直沒有采取防范措施。為此,礦工們已很久沒敢到該平臺作業,每次下井也都膽顫心驚。同時,該礦道也不符合安全標準,礦工下井“不得不借助經驗”,即便是上月發生吊錨砸傷工人事件,也沒有引起重視。
本次事故除造成十一名礦工被困井下、對其家庭造成巨大傷害外,該企業也損失慘重。搶救工作僅僅進行了三天,該企業投入的解困資金就逾百萬元人民幣,隨著救險工作的持續、正常生產的停滯、生產設備的破壞及善后事宜的展開,這家正式采礦才一年時間、凈資產總額三千六百多萬元的民營企業損失也將與日俱增,恢復生產遙遙無期。本來當初只需投入幾十萬元就可解決的礦道安全問題,卻帶來數百萬元的經濟損失。
其實,湖北陽新礦難事故的釀成因素及其處理手法在中國也并非是個案,盡管國家三令五申強調安全生產,一些企業主為追求最大經濟利益,心存僥幸,落實安全工作只是停留于表面,一旦災難發生則得不償失,最后還逃脫不了法律的制裁。
地下的礦產資源是人類的寶藏,也是推動人類文明向前發展的物質保證,礦工作為寶藏的開采者理應得到安全工作環境。廣大礦主及企業領導也應時刻心系礦工安危,將安全生產落到實處,切莫“亡羊”才“補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