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字推理規律千變萬化,是公務員考試行政職業能力測驗中最難以捕捉的一個題型。數字推理分為五大題型:多級數列、多重數列、分數(式)數列、冪次數列、遞推數列。做題的邏輯思路是:一、判斷你遇到的數字推理題目是屬于上述中的哪一類;二、按照類別使用具體方法進行解題。面對著數字推理繁雜的數字關系,考生在備考的時候盲目的搜集和背誦各種各樣的規律并不是明智之舉,考生應掌握解決這類題的正確的解題思路。華圖教育專家建議考生應重點分析題干數字的運算關系和位置關系。這就要求考生掌握相關的基礎數學知識,還要掌握一定的解題方法。
(一)直覺思維
直覺思維是對事物直觀認識的特殊思維方式,是邏輯思維的凝結或簡縮。它包括數字直覺和運算直覺兩個方面。
1.數字直覺
數字直覺是人們對數字基本屬性深入了解之后形成的。通過數字直覺解決數字推理問題的實質是靈活運用數字的基本屬性。
自然數平方數列:4,1,0,1,4,9,16,25, ……
自然數立方數列:-8,-1,0,1,8,27,64, ……
質數數列: 2,3,5,7,11,13,17,……
合數數列: 4,6,8,9,10,12,14,……
2.運算直覺
運算直覺是對數字之間的運算關系熟練掌握之后形成的。通過運算直覺解決數字推理問題的實質是靈活運用數字之間的運算關系。
數字直覺側重于一個數本身的特性,運算直覺則側重于幾個數之間的關系。數字直覺和運算直覺是數字推理直覺思維中不可分割的兩部分,解題時需綜合運用這兩種直覺思維。
(二)轉化思維
從歷年公務員考試行測真題來看,數列前面的項按規律轉化得到后面的項是十分常見的梳理推理規律。轉化思想就是在解題過程中有意識的去尋找這種轉化方式。
(三)構造思維
構造思維是從已知條件出發,建立新的分析模式,最終解決問題的思維模式。
在解決數字推理問題時,構造的方法通常有基本數列構造、作差構造、作商構造、作和構造和作積構造,通過構造新的數列,將復雜的數列轉化為容易發現規律的簡單數列。
(四)綜合思維
由于題干數字的迷惑性,數字推理規律隱藏得很深,解題時可能是直覺思維、構造思維、轉化思維交替運用的過程,是猜證結合的過程,這就是一種綜合思維。
當前數字推理規律求新求異,真題中時有“出人意外”的數字推理規律出現,這就要求我們在掌握一些基本解題方法的基礎上,結合對數字推理規律的積累,多角度開闊思路,實現數字推理解題能力的全面提升。
對于數字推理掌握每類題型該如何判斷及該如何解題,務必使這些解題方法融會貫通、靈活運用。我們建議考生根據學習、做題過程中發現的問題,找清自己的薄弱環節,尤其要注意“常做常錯”的題型,根據自己的情況,制作“錯題本”或“典型題本”,在最后的備考沖刺階段,這將成為自己的致勝法寶。勤于練習,舉一反三,有意識地培養數字直覺和運算直覺,這是解決數字推理問題的核心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