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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農民收入增長緩慢,成為農村購買力不足的根本制約因素。同時,農村居民消費的區域落差很大。如目前東部地區農村居民家庭生活消費支出比西部高l.73倍,比中部高l.48倍。農民消費預期不穩定,成為農民消費傾向偏低的關鍵因素。長期以來,城鄉分割的二元結構尚未破除,農村上學難、看病貴、養老難等問題仍然比較嚴重,再加上農村基礎設施落后,商貿物流配套不齊備,社會事業發展滯后等因素,農民對未來的收入與風險預期具有不確定性,使農村消費發展緩慢。
7.程老師所在的鄉鎮和四川省巴中市只隔了一座山,真可謂山大溝深,交通異常不便,經濟也很落后。如今村里有個風俗,就是哪個小伙把媳婦娶回山里的家,反而是一種沒本事的表現。因為有能力的小伙子都被山外的姑娘看上,做了上門女婿。外出務工者賺了錢都想辦法在城里買房子安新家;村里修路,這些外出務工的都不愿意掏錢,說他們不愿意再回來,莊稼地和家里的老房子早都托付給還留在村里的父母或者親戚。“這些年輕人幾乎從村里都跑光了,他們的孩子自然也在山外的城市里上學生活。”程老師說,村上小學學校的學生越來越少,學校想辦下去也困難。以前小學有六個年級,現在只有一至三年級,還是四個村的小學合并在一起的,總共也就二十多個學生。老師就程老師一人,進行復式教學。
程老師說,以前還聽說教育局要給學校增加投資,但看到學生不停流失,這個想法連程老師和村民也放棄了。
知識改變命運,讀書開創未來。對于農民的孩子來說,考試升學的意義顯得尤為重要。國家在“十二五”規劃中明確提出,合理配置公共教育資源,重點向農村、邊遠、貧困、民族地區傾斜,加快縮小教育差距。但在現實中的農村,師資短缺、教師素質偏低的現狀依然存在,教學質量的徘徊不前,讓許多農民不得不作出了讓自己孩子進城讀書的抉擇。有的父母為了實現自己孩子進城“留學”的夢想,在城市內艱難謀生。
8.為了形成土地的規模集中,成都戶改的一個核心要點是鼓勵農民放棄土地,向城區集中。四川省社科院學術顧問、著名經濟學家林凌把這一戰略概括為“三保障、兩放棄”。
“三保障是前提,農民進城必須保障他享受到就業、廉租房,保障他的家屬進城,保障他享受到城市居民可以享受到的社會保障;兩放棄是條件,農民放棄他的農村宅基地、農村承包地!痹趯嶋H操作中,這形成了成都市“土地換社!钡膽舾哪J。
應該說,這一戶改模式出臺時還是考慮到了失地農民的利益。成都市公安局戶籍科民警紀麗告訴記者:“‘農轉居’后,農民們的土地承包經營權、集體土地的所有權和補償權、集體資產的所有權和分配權等不發生變化。農民自愿退出原農村宅基地進入城鎮購買公寓房的,可享受相鄰區位經濟適用房的優惠政策。”
從積極意義上看,在城鄉差別客觀存在的情況下,“土地換社!彪m然可以說是權宜之計,但畢竟一方面能夠推動農民積極進城,另一方面在保護農村耕地的情況下,能夠促進土地集中和合理流轉,幫助農民真正擁有自已的財產性收入。
不過,這一模式也受到不少專家的質疑。溫鐵軍教授接受《小康》采訪時指出,“土地換社!辈僮鞑缓茫苡锌赡茏兂闪硪环N以“城市化”命名、對農民進行進一步剝奪的方式;同時社保以土地為條件,本身就是對農民的另一種差別待遇。
9.土地,是傳統農民賴以生存的最基本的生產資料。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和農民觀念的轉變,大批青壯年農民勞動力外出務工,使得農村土地拋荒和半拋荒的現象嚴重。在統籌城鄉發展的改革背景之下,創新農村土地流轉制度,便成為解決“三農”問題的當務之急。
現在土地是農民生老病死的依靠,土地仍然起著社會保障的首要作用,這必然會影響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流轉,影響土地本身財產價值的充分發揮。土地作為社會保障的物質手段,是農村土地制度安排的依據和基礎,土地的生產職能只能受制于它。一般情況下,這兩種職能的要求是重合的,但當兩者產生矛盾時,土地的保障職能便處于壓倒地位。如果建立一個完善的農村社會保障制度,可以在農民離開土地后使其成為支持農民生存的一個手段,也能夠有效防止農民離開土地后因為缺乏必要的生產資料和生活資料而帶來嚴重的社會問題。
就社會保障而言,我國城鎮的社會保障體系已經初步建立起來。但是,農村社會保障制度的建設進展緩慢,除一些經濟較發達的地區已經開始建立農村社會保障制度的試點以外,絕大多數農村都還沒有建立社會保障制度。只有在社會保障機制建立后,農民與土地的關系才會越來越松散,農民完全依賴土地而生存的現象才會真正弱化。
10.城鄉統一的公共服務和社會保障體系,曾經是中國城市化能否順利實現的重大挑戰。也因此,為了實現所謂的統一,許多地方政府采取了“以土地換保障”和“以土地換戶籍”等方式,也就是農民要享受與城鎮居民一樣的公共服務,必須付出相應的代價。
成都最初的戶改也未能脫離這樣的怪圈。2007年成都成為中國統籌城鄉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區之后,為了形成土地的規模集中,在一些區縣開始實行被稱為“土地換社!钡碾p放棄模式,核心要點就是鼓勵農民放棄土地,向城區集中。
但是,成都方面很快發現,這一做法嚴重阻礙了農民進城。
2008年,借災后重建的機會,成都市展開了農村產權制度改革。通過對農村土地確權,明晰了農民的財產權,農村產權交易制度又讓農民的財產有了流動轉讓的權利。市統籌副主任秦代紅說:“這樣,農民的財產有了保障!
但成都的戶改還不是最徹底的改革,與中國很多地方的戶改一樣,成都戶改也僅覆蓋本市戶籍人口,尚未涉及外來人El的落戶以及福利均等化。而打破地域限制,才是中國戶籍改革中真正最大的難題。
當然,在成都戶改中也能看到變化的端倪。在成都戶改中提及:“凡按照相關政策遷入落戶的市外人員享受與本地居民同等的待遇。”據介紹,外地戶籍來成都工作的進城務工勞動者,也和成都市城鄉居民一樣,參加城鎮職工社會保險,待遇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