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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4 頁:參考解析 |
一、注意事項
1.本題本由給定資料與作答要求兩部分構成。考試時限為180分鐘。其中,閱讀給定資料參考時限為50分鐘,作答參考時限為130分鐘。滿分100分。
2.監考人員宣布考試開始時,你才可以開始答題。
3.請在題本、答題卡指定位置填寫自己的姓名,填涂準考證號。
4.所有題目一律使用現代漢語作答在答題卡指定位置。未按要求作答的,不得分。
5.監考人員宣布考試結束時,考生應立即停止作答,將題本、答題卡和草稿紙都翻過來留在桌上,待監考人員確認數量無誤、允許離開后,方可離開。
嚴禁折疊答題卡!
1【材料1】
2013年6月以來,A縣實行縣級公立醫院改革,全面叫停“以藥補醫”。84歲的呂大娘多年來一直有糖尿病,需要每天服藥。在中醫院門診部遇到呂大娘時,她剛拿完藥出來,藥費單上顯示呂大娘花費了382元。而同樣的藥品,在改革以前要多花52元。提到零差率藥,呂大娘直叫好。準備出院的分宜縣鈐東辦收村村民謝秋英的住院總藥費是4451元(目錄外用藥64元),取消15%的加成.謝大娘可少交668元。除去增加的住院護理費和住院診查費,合起來還是減少支出244元。
A縣中醫院藥房工作人員表示,執行藥品零差率新政策后,慢性病、老病號、需長期看門診的患者受益最大,普通門診患者花費平均也下降了一成多。
新政之前。公立醫院收入來源由服務收費、藥品加成收人和政府補助三個渠道組成,如今取消15%藥品加成和大型設備檢查費用下降15%~35%后,醫院收入明顯降低。根據A縣縣級公立醫院綜合改革試點工作實施意見,因取消藥品加成而減少的醫院收入,差額部分由財政補償20%,80%通過調整診查和護理等服務收費價格,納入醫保基金報銷范圍進行消化。為保證藥品零差率銷售后各醫院能夠正常運行,縣財政每年將增加投入1000余萬元用于縣級公立醫院改革。
A縣公立醫院效果監測數據顯示達到了三個下降:一是群眾就醫負擔下降。截至2013年8月份的數據表明,與上年同期月平均相比,縣人民醫院和縣中醫院住院總費用分別減少203.35萬元和5.86萬元,人均住院醫藥費分別下降266.01元和24元。二是藥品價格和費用下降。縣人民醫院藥品收入占總收入比從43.12%下降到37.62%,中醫院藥品收入占總收入比從50.71%下降到45.38%。三是醫患糾紛發生率下降。
【材料2】
“以藥補醫”機制是我國公立醫療機構以藥品加成政策為基礎而形成的一項經濟補償機制。自1954年開始,我國對公立醫療機構用藥實行順加15%的差價率作價的政策。改革開放以后,公立醫療機構對藥品加成的依賴逐步增強。
華中科技大學同濟醫學院教授C表示,目前政府補助公立醫院的比例一般只占總收入的5%~10%,而且沒有納入地方的預算安排。按照國外公立醫院的做法,政府投入一般要占到20%,其余80%為醫保支付。
而D市衛生局曾對8家醫療機構進行全成本核算,核算的院級醫療項目18257項中,盈利項目占總項目的43%左右,虧損項目占57%。護理費、治療費、門診掛號診療費、住院診療費全部虧損,特別是住院診療費的收費標準與成本投入背離較為嚴重。據統計,每位住院患者平均每天的診療成本費為107.20元,而實際收費標準為每人每天7元。
【材料3】
家住山西曲沃縣的E女士近日慕名來到太原一家三甲級醫院。原本她只想開一些中藥,調理流產之后的身體,沒想到這位老醫生卻拒絕開中藥處方。
“她要求我先去附近一家民營醫院,做B超和優生檢查,”E女士向記者抱怨說,“檢查結果出來后,她給我開了一堆成品藥,檢查加藥費花了一千元。”
在中國,E女士的遭遇許多患者都經歷過。長期以來,由于政府財力有限,醫院不得不通過銷售藥品獲得差價收入以補償運行成本。這種“以藥養醫”模式導致醫院收入與藥品收入直接掛鉤,直接刺激醫院通過多開藥增加收入,不規范的診療行為難以避免。
北京大學中國經濟研究中心教授8認為,“以藥補醫”還是導致“看病貴”的一個重要原因。醫院藥品費用占醫療總費用的比重達到50%,遠高于發達國家的10%~20%。
當前,公立醫院“以藥補醫”機制的負面影響日益突出,嚴重損害了公立醫院的公益性,成為人民群眾和醫務人員最不滿意的突出問題之一.成為醫療衛生領域必須革除的機制性弊病。一些醫療機構盲目追逐經濟利益,醫療行為扭曲。不合理檢查、不合理用藥現象嚴重,甚至存在擅改化驗單、夸大病情、誘騙消費者住院、買藥等行為;一些醫生為獲取高額提成,通過多開藥,開高價藥、進口藥,增加不必要檢查項目等,謀取不正當經濟利益,造成醫療費用的不合理增長。這就使一部分原本有技術、有能力為百姓服務的“白衣天使”失信于民,惡化了醫患關系。
此外,在“以藥補醫”政策下,藥品生產流通企業和醫院都沒有動力主動降低成本,醫院傾向于賣貴藥、用貴藥,大量資金消耗在藥品流通環節的不正當競爭中,不利于醫藥行業的健康發展。
【材料4】
最近。針對社會上“藥價虛高”的指責,一些地方開始實行二次議價。二次議價,乍一聽似乎有助于減輕患者負擔,其實仍脫不了“以藥補醫”的老套路,最終還是患者掏腰包。二次議價實質上是分散采購。在二次議價中,醫院作為采購方,在省級中標價基礎上,和藥企議定成交價,醫院按低于中標價的成交價進貨,再以中標價或稍低點的價格,加成15%后賣給患者,醫院由此可以堂而皇之地賺取遠超過15%的藥品加成收入。在利益驅動下,醫院自然會想盡辦法讓患者用貴藥、多用藥,做大15%的基數,而患者將為“以藥補醫”繼續埋單。說白了,這就是換湯不換藥的“明降暗補”——明著是降低藥價,實質上仍是“以藥補醫”,患者的看病費用并不會由此降低。廣東某醫院在藥品回扣案件曝光之前,實行的正是二次議價——中標藥品在醫院公開競價,卻未能切斷醫院和藥企堅固的利益鏈,根治不了藥品回扣。
二次議價的出現與藥品集中采購制度不無關系。自2006年實行的藥品省級集中招標采購,原本是政府干預藥品流通環節的一種手段,以抑制藥品虛高流通成本,遏制藥品回扣之風。但現實中未能規范執行,只招不采,省級政府空有中標價,醫院仍有自己的采購價,集中采購異化成為“二次限價”。在加成政策的驅動下,利用議價的灰色空間,醫院和藥企結成利益共同體,以藥補醫機制得以強化。
種種不當管制導致“明降暗補”畸形現象,反過來又進一步固化“以藥補醫”。杜絕“明降暗補”,必須及時取消被許多專家形容為“萬惡之首”的藥品加成政策,公立醫院不再從藥品獲得利潤,而是從醫療服務中獲得補償。公立醫院的補償渠道有三條,政府補貼、藥品加成收入、服務項目收入,去除占四成的藥品加成收入,因政府補貼能力有限,提高服務項目收人、實現以醫補醫是明智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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