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13年度社會工作者
職業水平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
各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省直及中直駐皖有關單位: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做好2013年度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2〕101號)精神,結合我省實際,現就2013年度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考務工作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科目設置、考試時間及答題方式
2013年度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定于6月15日至16日舉行,具體考試時間和考試科目如下:
級別 |
考試時間 |
考試科目 | |
社會工作師(中級) |
|
下午14:00-16:00 |
社會工作法規與政策 |
|
上午9:00-11:00 |
社會工作綜合能力(中級) | |
下午14:00-16:30 |
社會工作實務(中級) | ||
助理社會 工作師 (初級) |
|
上午9:00-11:00 |
社會工作綜合能力(初級) |
下午14:00-16:00 |
社會工作實務(初級) |
其中,《社會工作實務(中級)》科目為主觀題,在專用答題卡上作答;其余科目為客觀題,使用2B鉛筆在答題卡上作答。
二、考試管理模式
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成績采用滾動管理模式,報考社會工作師的人員須在連續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應試科目方可取得職業水平證書;報考助理社會工作師的人員須在1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應試科目方可取得職業水平證書。
檔案號是實施滾動考試管理的關鍵識別標識,考生必須妥善保管好準考證并牢記自己的檔案號,以確保成績有效滾動。
三、報考條件
根據原人事部、民政部《關于印發〈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評價暫行規定〉和〈助理社會工作師、社會工作師職業水平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國人部發〔2006〕71號)文件規定,凡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恪守職業道德,并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可以申請參加相應級別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
(一)助理社會工作師考試報名條件:
1.取得高中或者中專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4年;
2.取得社會工作專業大專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2年;
3.社會工作專業本科應屆畢業生;
4.取得其他專業大專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4年;
5.取得其他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2年。
(二)社會工作師考試報名條件:
1.取得高中或者中專學歷,并取得助理社會工作師職業水平證書后,從事社會工作滿6年;
2.取得社會工作專業大專及以上學歷或學位,從事社會工作滿4年;
3.取得社會工作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3年;
4.取得社會工作專業碩士學位,從事社會工作滿1年;
5.取得其他專業大專及以上學歷或學位,其從事社會工作年限相應增加2年。
因違反考試紀律,按《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原人事部令第3號)或《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12號)處理,尚在停考期內的考生,不得報名參加2013年度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
四、報名、報考資格審查、繳費時間及辦法
(一)網上提交報名信息
考生于1月14日至24日登陸安徽人事考試網(www.apta.gov.cn),按照網站規定的流程簽訂誠信承諾書、填寫個人報名信息、上傳本人照片,并于次日中午12時后上網查看照片審查結果,照片審查不合格的,重新上傳照片;照片審查合格的,下載打印報名表。
各考區信息管理人員應及時登陸安徽人事考試網后臺進行照片審查工作,確保考生報名工作順利進行。
(二)現場審查報考資格
省直考區考生將報名材料交單位初審,單位人事部門將初審通過的人員信息制作成資格審查匯總表(附件1),于1月29日攜帶匯總表和報名材料到安徽省人事考試院(合肥市徽州大道和太湖路交口恒生陽光城8號寫字樓四樓)接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民政廳現場資格終審。省人事考試院不受理考生以個人名義報送的材料。
各市考區考生資格審核工作由當地人社、民政部門負責,各市人社、民政部門要密切配合,務必在1月14日前上網公布本市資格審核時間和地點,并最遲于1月31日前完成資格審核工作。
考生現場資格審核時需要攜帶的報名材料如下:
1.本人身份證、護照或軍官證原件和復印件1張。
2.本人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原件和復印件1張。
3.本人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專業技術職務聘任證書原件和復印件1張。
4.所在單位出具的從事社會工作年限證明。
5.從安徽省人事考試網下載打印的報名表和誠信承諾書各1張,并簽字確認。
6.報考條件中列舉其它的材料。
凡在報名審查中發現有不符合報考條件者,即予取消報考資格;對弄虛作假者,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三)現場繳費
報考資格審查通過后,考生現場繳納考試費用。各市收到考試費用同時登陸網站后臺將已繳費考生做繳費標記,并將報名統計表(附件2)填寫完整,于1月31日前傳真到省人事考試院(0551-62862212)。
五、考點設置與準考證辦理
省人事考試院對全省報名信息進行匯總,根據報名情況安排考點、編排考場和準考證號碼。考生于6月12日至14日登陸安徽人事考試網下載打印本人準考證。
六、收費標準
根據國家發改委發改價格〔2010〕573號和省物價局、財政廳皖價費〔2012〕85號文件規定,2013年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費按客觀題每科62元、主觀題每科68元的標準收取(均含上繳國家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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