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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學生與教師
第一節 學生
學生既是教育的對象又是教育的主體,了解和研究學生的本質、地位等是教育工作的出發點和歸宿。
一、學生的本質屬性
(一)學生是人
學生是人,這是不需證明的、人所共知的命題。學生是人,這里所指的人應當包括以下幾個方面的含義:
1.學生是能動的主體
學生表現出人所特有的能動性,能創造和滿足自己的物質和精神需要,以發展自己的身心。同時,他具有主觀能動性,具有不同特殊素質,即具有個人的愛好、興趣、追求,有個人的獨立意志。他不是消極被動地接受塑造和改造,而是能夠意識到自己是被他人所塑造和改造的,從而有可能自覺地參與到教育過程中去。
2.學生是具有思想感情的個體
學生是一個具有思想感情的個體,又意味著他具有自身獨立的人格,他有自己的需要、愿望和尊嚴,這一切都應當得到正當的滿足和尊重。學生不同于其他的物品可以聽任擺布,屈從于人。
3.學生具有獨特的創造價值
處于學習期間的學生雖然尚未進人創造價值的過程,但是通過教育可以使他們對社會、對人類作出積極的貢獻,甚至創造出偉大的價值。
(二)學生是發展中的人,具有發展的可能性和可塑性
1.學生具有與成人不同的身心特點
青少年兒童是具有其自身的身心發展的特點。在教育過程中,不能抹殺學生的特殊性,而向他們提出與成人同等的要求與行為標準。
2.學生具有發展的可能性與可塑性
學生是發展中的人。小學階段,是一個人的生理、心理發育和形成的重要時期,在小學生身上所展現的各種特征都還處于變化中,具有極大的可塑性。這一階段也是學生逐漸向從不成熟到基本成熟、從不定型到基本定型的方向發展的關鍵階段,在他們身上潛藏著各方面發展的極大的可能性。在這一階段,他們的身心發展能否得到滿足,能否得到積極、良好的教育,對于他們的發展將產生極大的影響。
3.學生是具有發展需要的人
學生發展的可能性和可塑性轉變為現實性,取決于學生發展的需要和個體與環境的相互作用。個體不斷作用于客觀現實,日益深入地反映客觀事物的特性和關系,形成一定的發展水平;客觀現實也不斷作用于個體,對個體提出新要求,這些要求反映在個體的頭腦中,轉變為個體的需要。而需要的滿足,同樣是通過個體自身的活動即與客觀現實的相互作用實現的。學校作為為個體發展而有意識地安排的一種特殊環境,其要求、內容及各種活動能否引起并滿足學生發展的需要,與教師對這種環境的安排有極大的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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