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念廣義的教育制度指國民教育制度,是一個國家為實現其國民教育目的,從組織系統上建立起來的一切教育設施和有關規章制度。狹義的教育制度指學校教育制度,簡稱學制,是一個國家各級各類學校的總體系,具體規定各級各類學校的性質、任務、目的、要求、入學條件、修業年限及它們之間的相互關系。
(二)學校教育制度的影響因素
1.政治因素
政治制度對教育制度的影響是直接的,掌握政權的統治階級必須掌握教育權、決定受教育權。特別是學制中關于專業的設置,各級各類學校教育目的、學制年限、入學條件等,要直接受統治階級的有關方針、政策的制約,反映著統治階級的愿望和要求。
2.經濟因素
經濟的發展不僅影響著教育制度所需的物質基礎水平,而且為教育制度的制定與發展提出了客觀要求。學制的建立,必須考慮生產力發展水平與科學技術發展狀況,要與它們的要求相適應。
3.青少年身心發展規律因素
青少年兒童的身心發展各個階段都有明顯的年齡特征,因此,確定入學年齡、修業年限、各級各類學校的分段,都要考慮青少年兒童的身心發展的規律。如小學入學年齡,許多國家都規定為5~6歲,就是因為兒童到了5~6歲時,大腦的發育已經成熟,能夠適應系統學習的需要。正是由于學制受青少年身心發展規律的制約,所以不同國家在學制的很多方面是一致的,如入學年齡,大、中、小學階段的劃分等。
4.人口發展狀況
教育的對象是人。教育事業的規模、教育結構的調整,教育發展規劃的制定、教育經費的投資等都與人口問題是分不開的。此外,人口的分布、人口的增長率以及人口的年齡結構等,都對學校教育制度的建立、改革有直接或間接的影響。
5.本國學制的歷史發展和國外學制的影響
學制的確立與發展既要傳承本國原有學制中的積極因素,又需要借鑒世界各國學制改革的經驗每個國家的學制都有其形成與發展的過程,在建立新學制時,既不能脫離本國學制的歷史沿革.也不能忽視吸收其他國家學制改革的有益經驗。我國近代學制就是在批判地學習日本學制和美國學制的基礎上建立起來的。
(三)學校教育制度的發展歷程
正規教育的主要標志是近代以學校系統為核心的教育制度,又稱制度化教育。以制度化教育為參照,之前的非正式、非正規教育都可歸為前制度化教育,而之后的非正式、非正規化教育則都歸為非制度化教育。因此,教育制度的發展經歷了從前制度化教育到制度化教育再到非制度化教育的過程。
1.前制度化教育
前制度化教育始于與社會同一的人類早期教育,終于定型的形式化教育,即實體化教育。這是人類教育史上的一個重要階段,它為制度化的教育提供了必不可少的發展基礎,并對教育的發展產生了難以估量的影響。
2.制度化教育
嚴格意義上的學校教育系統在19世紀下半期已經基本形成。學校教育系統的形成.即意味著教育制度化的形成。制度化教育主要指的是正規教育,也就是指具有層次結構的、按年齡分級的教育制度,它從初等學校延伸到大學,并且除了普通的學術性學習以外,還包括適合于全日制職業技術訓練一切教育設施和有關規章制度。狹義的教育制度指學校教育制度,簡稱學制,是一個國家各級各類學校的總體系,具體規定各級各類學校的性質、任務、目的、要求、入學條件、修業年限及它們之間的相互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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