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浙江省教育考試網《浙江省教育考試院關于舉行2014年上半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筆試)的公告》得知,2014年上半年浙江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報名條件如下 :
一、 考試對象
凡浙江省內(含戶籍或人事檔案在浙江省)申請幼兒園、小學、初級中學、高級中學、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和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的人員須參加國家教師資格考試。
按照我省教師資格考試改革試點工作過渡政策,試點工作啟動前已入學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師范類專業學生(含全省統一計劃招收的初中起點2009年-2011年入學的五年制學前教育大專班學生),可以持畢業證書申請直接認定相應的教師資格。試點工作啟動后,即2012年及以后入學的師范類專業學生(含“專升本”師范生、全日制教育碩士),申請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須參加國家教師資格考試。
已取得《浙江省申請教師資格人員教育學、心理學考試合格證書》者,在規定的有效期內,仍可按原教師資格認定渠道和辦法申請認定教師資格。
二、 報考條件
申請參加國家教師資格考試的人員,應符合教育部《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暫行辦法》規定的基本條件,并具備如下學歷條件:
除2011年及以前已經入學的我省中等職業學校學前教育專業(幼師班)學生,取得畢業證書后,可以報考幼兒園教師資格外,報考幼兒園教師資格的應當具備大學專科畢業及以上學歷。
報考小學教師資格的應當具備大學專科畢業及以上學歷。報考初級中學、高級中學、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的應當具備大學本科畢業及以上學歷;報考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的應當具備大學專科畢業及以上學歷,同時還應具備相當于助理工程師以上專業技術資格或者中級以上工人技術等級。
全省列入國家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計劃的專科和本科在校畢業班學生,可憑學校學籍管理部門或教學管理部門(浙江大學為本科生院)出具的證明報考教師資格考試。非浙江戶口的在我省高校就讀的全日制研究生,可憑學校學籍管理部門(浙江大學為研究生院)出具的證明,報考教師資格考試(證明樣例請從附件中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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