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計劃實施范圍和服務期限
1.“特崗計劃”的實施范圍以國家和省扶貧開發(fā)工作重點縣為主,兼顧其他縣(市)。其中,國家計劃主要安排在國家扶貧開發(fā)工作重點縣;地方計劃主要安排在3個經濟條件相對比較落后、教師總體缺編和結構性矛盾突出,但工作基礎好、積極性高的縣(市)。
2.特設崗位教師每屆服務期為3年,服務期內原則上全部安排在設崗縣(市)的農村鄉(xiāng)鎮(zhèn)學校任教。可根據當地農村的需求,在鄉(xiāng)鎮(zhèn)學校之間交流。
三、工資實施標準和資金安排
1.“特崗計劃”教師在聘任期間,執(zhí)行國家統(tǒng)一的工資制度和標準。其他津貼補貼由各設崗縣(市)根據當地同等條件公辦教師年收入水平和中央補助水平綜合確定。“特崗計劃”教師年收入水平原則上不低于當地同等條件公辦教師年收入水平。
2.“特崗計劃”所需資金由中央財政和地方財政共同承擔,以中央和省級財政為主。中央和省級財政安排專項資金,用于“特崗計劃”教師的工資性支出,其中,國家計劃所需資金由中央財政安排,我省地方計劃由省財政安排。國家計劃和我省地方計劃執(zhí)行同一工資標準,與設崗縣(市)財政據實結算。凡“特崗計劃”教師工資性收入水平高于該標準的,其高出部分由縣(市)財政負擔。
3.設崗縣(市)財政負責落實資金,用于解決特設崗位教師的地方性津補貼、必要的交通補助、體檢費和按規(guī)定納入當地社會保障體系,享受相應的社會保障待遇(政府不安排商業(yè)保險)應繳納的相關費用。
4.市和設崗縣(市)財政負責落實資金,用于特設崗位教師招聘的筆試具體考務、判卷、面試組織、崗前培訓等相關工作,確保這項計劃的順利實施。
四、實施原則
1.事權不變,創(chuàng)新機制。“特崗計劃”是中央對扶貧開發(fā)重點縣解決教師問題的支持,不改變事權劃分。納入“計劃”的縣(市)原則上不得再以其它方式補充新教師。各設崗縣(市)要在核定的編制總額內,對聘期已滿、考核合格、愿意繼續(xù)留在當地任教的特設崗位教師,要負責落實工作崗位,將其工資發(fā)放納入當地財政統(tǒng)發(fā)范圍,保證其享受當地教師同等待遇。
2.中央統(tǒng)籌,地方實施。中央有關部門制定總體規(guī)劃和年度計劃,提出“特崗計劃”教師總量指導性意見。省有關部門研究制訂實施“特崗計劃”的具體政策和落實辦法,市有關部門、和設崗縣共同組織實施。設崗縣(市)負責教師的日常管理和考核,并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
3.相對集中,成組配置。設崗縣(市)對特設崗位教師工作崗位的安排應結合當地實際需求,按照學科結構,科學搭配。為了便于管理,崗位的設置要相對集中,避免過于分散。一般1所學校安排3-5人。
4.特設崗位教師主要安排在縣城以下的農村鄉(xiāng)鎮(zhèn)初中。
五、招聘對象
1.201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本科及以上畢業(yè)生;
2.取得教師資格,具有一定教育教學實踐經驗,年齡在30歲以下(1980年7月1日后出生)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屆本科及以上畢業(yè)生。
六、招聘程序和辦法
特設崗位教師實行公開招聘,合同管理。招聘工作由省教育廳、財政廳、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編辦共同負責,遵循“公開、公平、公正、自愿、擇優(yōu)”的原則,按照河南省2010年特設崗位教師崗位招聘辦法和崗位設置等程序進行。
1.公布需求。根據我市的特設崗位計劃總數,多種渠道面向社會公布。招聘公告包括擬招聘的縣(市)及所需教師的學段、學科、數量、條件等內容。
2.自愿報名。省教育廳會同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負責受理報名,并進行資格初審。
3.考試考核。省教育廳會同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負責筆試的命題、試卷印制工作。具體考務和判卷工作在省實施工作領導小組的指導下,由市教育局統(tǒng)一組織6月20日進行筆試。根據考生的志愿,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以設崗縣(市)分學段、分學科崗位設置數的1:1.2比例依次確定面試人選。資格復審、面試和體檢等項工作以設崗縣為單位統(tǒng)一組織,并進行公示。
4.擬定招聘人選。公示后,各設崗縣初步提出擬聘人員建議名單,經市教育局匯總審核后,報省教育廳,由省實施工作領導小組審定。
5.崗前培訓。擬招聘教師崗前培訓的主要內容是師德教育、新課程理念、教材教法,以及履行崗位職責的基本要求等。崗前培訓采用網上遠程培訓的方式進行,由省教育廳統(tǒng)一安排,在市教育局指導下,由設崗縣組織實施,培訓時間不少于30學時。
6.教師資格認定。崗前培訓后,由縣級教育行政部門對符合相應教師資格條件又未認定教師資格的擬聘人員,免費進行教師資格認定,頒發(fā)《教師資格證書》。
7.簽訂合同。應聘人員與設崗縣(市)人民政府簽訂《河南省2010年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特設崗位教師服務協(xié)議書》。
8.上崗任教。特崗教師由設崗縣(市)教育行政部門派遣到設崗學校,由設崗學校安排一線教學工作和進行日常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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