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消費稅應納稅額的計算(P138)
實行從價定率征收的應稅消費品,其計稅依據為含消費稅而不含增值稅的銷售額。消費稅應納稅額=銷售額(或者組成計稅價格)×消費稅稅率。
1、銷售額是否含增值稅
題目中的銷售額為含增值稅的銷售額時,必須換算成不含增值稅的銷售額。
2、價外費用(P141)
(1)價外費用(含增值稅)應并入銷售額計征消費稅。
(2)承運部門的運輸發票開具給購貨方,納稅人將該項發票轉交給購貨方的代墊運費不屬于價外費用。
3、包裝物(P141)
(1)包裝物隨同應稅消費品“銷售”的,無論包裝物是否單獨計價,也不論會計上如何核算,均應當計入應稅消費品的銷售額計征消費稅。
(2)一般情況下,押金不計征消費稅。
(3)逾期包裝物押金和收取“1年以上”的押金,應當計入應稅消費品的銷售額,按照“應稅消費品”的適用稅率計征消費稅。
(4)酒類產品的包裝物押金,無論押金是否返還以及會計上如何核算,均應并入銷售額計征消費稅。
4、視同銷售
(1)納稅人將自己生產的應稅消費品無償贈送他人的,按同類產品“當月”(或者最近時期)的平均銷售價格確定。
(2)納稅人用于換取生產資料和消費資料、投資入股和抵償債務等方面的應稅消費品,應當以納稅人同類應稅消費品的“最高銷售價格”作為計稅依據計算征收消費稅。(P145)
5、組成計稅價格
(1)自產自用:組成計稅價格=成本×(1+成本利潤率)/(1一消費稅稅率)
(2)委托加工:組成計稅價格=(材料成本+加工費)/(1一消費稅稅率)
(3)進口:組成計稅價格=(關稅完稅價格+關稅)/(1一消費稅稅率)
【例題l】某酒廠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2005年4月銷售糧食白酒4000斤,取得銷售收入14040元(含增值稅)。已知糧食白酒消費稅定額稅率為O.5元/斤,比例稅率為25%。該酒廠4月應繳納的消費稅稅額為( )元。(2006年)
A、6229.92
B、5510
C、5000
D、4000
【答案】C
【解析】本題考核的是消費稅的復合計稅方式,該酒廠4月應繳納的消費稅稅額=14040/(1+17%)×25%+4000×0.5=5000元。
【例題2】A酒廠3月份委托B酒廠生產酒精30噸,一次性支付加工費9500元。已知A酒廠提供原料的成本為57000元,B酒廠無同類產品銷售價格,酒精適用的消費稅稅率為5%。則該批酒精的消費稅組成計稅價格是( )元。(2005年)
A、50000
B、60000
C、70000
D、63333.331
【答案】C
【解析】組成計稅價格=(57000+9500)/(1—5%)=70000元。
【例題3】某外貿進出口公司2005年3月進口100輛小轎車,每輛車關稅完稅價格為人民幣14.3萬元,繳納關稅4.1萬元。已知小轎車適用的消費稅稅率為8%。該批進口小轎車應繳納的消費稅稅額為( )萬元。(2006年)
A、76
B、87
C、123
D、160
【答案】D
【解析】(1)進口消費稅=(關稅完稅價格+關稅)/(1一消費稅稅率)×消費稅稅率;(2)該批進口小轎車應繳納的消費稅稅額:(14.3+4.1)/(1-8%)×8%×100=160)/元。
【例題4】某化妝品企業于2005年3月8日將一批自制護膚品用于職工福利,該產品無同類消費品銷售價格,該批產品成本為10萬元,成本利潤率為5%,消費稅稅率為8%,該批產品應納消費稅稅額為( )萬元。
A、0.91
B、0.84
C、0.78
D、0.74
【答案】A
【解析】應納消費稅=10×(1+5%)÷(1—8%)×8%=0.91(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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