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外購應稅消費品已納消費稅的扣除(P144)
由于消費稅只征收一次,如果用外購(或委托加工)已稅消費品連續生產應稅消費品,銷售時再以銷售額全額征稅,就會出現重復征收的問題。因此,稅法規定,用外購(或委托加工)已稅消費品“連續生產”應稅消費品時,可按當期“生產領用數量”計算其已納的消費稅稅額。
【解釋】如果“成品”(卷煙)需要繳納消費稅、外購或者委托加工的“主要原材料”(煙絲)也需要征收消費稅的,在計算該“成品”應繳納的消費稅時,外購的“主要原材料”已經繳納的消費稅可以抵扣。
【例題2】根據消費稅法律制度的規定,納稅人外購和委托加工的應稅消費品,用于連續生產應稅消費品的,已繳納的消費稅稅款準予從應納消費稅稅額中抵扣。下列各項中,可以抵扣已繳納的消費稅的有( )。
A、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稅化妝品用于生產化妝品
B、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稅玉石用于生產首飾
C、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稅汽車輪胎用于生產小汽車
D、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稅煙絲用于生產卷煙
【答案】ABD
【解析】本題考核消費稅已納稅額的扣除范圍。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稅汽車輪胎用于生產輪胎的,才可以抵扣消費稅。
六、消費稅納稅義務發生時間、地點、期限
(一)消費稅納稅義務發生時間與增值稅大多相同。
【特殊】納稅人委托加工的應稅消費品,其納稅義務的發生時間為納稅人提貨的當天。
(二)消費稅納稅地點
【特殊】委托加工的應稅消費品,由“受托方”向其所在地的稅務機關繳納。
【例題1】根據消費稅法律制度的規定,納稅人銷售應稅消費品,采取賒銷和分期收款結算方式的,其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 )。(2005年)
A、發出應稅消費品的當天
B、取得全部價款的當天
C、銷售合同規定的收款日期的當天
D、每一期納稅人銷售應稅貨物
【答案】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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