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責編:zhaoyi
看了本文的網友還看了學歷中考高考考研專升本自考成考工程 一建二建一造二造一消二消安全會計經濟師初級會計中級會計注會資格公務員教師人力社工
醫學藥師醫師護士初級護師主管護師衛生資格臨床
臨床助理
中醫
中醫助理
口腔醫師
金融基金證券銀行期貨外語四六級計算機等考軟考
(一)消費稅應納稅額的計算
1、實行從價定率征收的應稅消費品,其計稅依據為含消費稅而不含增值稅的銷售額。消費稅應納稅額=銷售額(或者組成計稅價格)×消費稅稅率。
2、價外費用
但下列費用不計入銷售額:
(1)承運部門的運費發票開具給買方,納稅人將該項發票轉交給買方的代墊運費。
(2)向購買方收取的增值稅稅款。
3、包裝物
(1)包裝物隨同應稅消費品“銷售”的,無論包裝物是否單獨計價,也不論會計上如何核算,均應當計入應稅消費品的銷售額計征消費稅。
(2)一般情況下,押金不計征消費稅。
(3)逾期包裝物押金和收取1年以上的押金,應當計入應稅消費品的銷售額,按照“應稅消費品”的適用稅率計征消費稅。
(4)酒類產品的包裝物押金,無論押金是否返還以及會計上如何核算,均應并入銷售額計征消費稅。
(5)對包裝物既作價隨同應稅消費品銷售,又另外收取押金并在規定期限內未予退還的押金,應并入應稅消費品的銷售額計征消費稅。
4、視同銷售
(1)納稅人將自己生產的應稅消費品無償贈送他人的,按同類產品“當月”(或者最近時期)的“平均銷售價格”確定。
(2)納稅人用于換取生產資料和消費資料、投資入股和抵償債務等方面的應稅消費品,應當以納稅人同類應稅消費品的“最高銷售價格”作為計稅依據計算征收消費稅。
5、組成計稅價格
(1)自產自用
組成計稅價格=成本×(1+成本利潤率)/(1-消費稅稅率)
(2)委托加工
組成計稅價格=(材料成本+加工費)/(1-消費稅稅率)
(3)進口
組成計稅價格=(關稅完稅價格+關稅)/(1-消費稅稅率)
相關推薦:考試吧提醒:2010年會計職稱考試時間預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