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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會計職稱《經濟法》學習方法與備考指導
一、主要內容講解
(一)考試學習特點
(1)重點章節和大綱中的掌握、熟悉、了解,在考試中體現的還是比較明顯的。
(2)目前經濟法的考試特點是高覆蓋性,而過去則比較偏重于對單個知識點的測試。
(3)多項選擇題中通常會有4~5題的答案是ABCD,平時考生做多少練習題都不可能與考題完全一樣,因此要特別注意復習中的全面,重點把握一些常規知識點中的隱藏和特殊的內容。
(4)學習時間上的要求是因人而異的,學習時長是其次,重要的是在復習中要有一定的熟練程度才能達到考試的要求。
第一章 經濟法總論
(1)主要講宏觀經濟法的理論框架,本章主要有五節,考生要做到閉上眼睛用幾句話都能概括出主要內容。
(2)在宏觀經濟法上的有關財政預算、價格調整、反壟斷、反不正當競爭法的內容要與第八章的內容對應。
(3)稅收的內容與第六章和第七章相互對應,第六章和第七章每年的分數基本上能占到30分左右。
(4)金融,外匯的政策在第八章也有體現。
(5)非銀行金融機構包括證券公司、保險公司,國家對這些行業實行的是特殊的規制政策,此范圍對應證券法律制度章節的內容。
(6)對于生產者,經銷者都是市場主體,國家對他們的要求是對市場的要求,第一,產業結構由國家來決定;第二,生產者、經營者有權實現自己的義務,正當經營,否則就會受到《反不正當競爭法》的處罰。
(6)注意反壟斷法中反壟斷審查的申報標準。
(7)經濟法主體的“雙主體”特征。主導主體和市場主體。
(8)違反經濟法的法律責任包括本法責任和他法責任。
第二章 公司法律制度(共12節)
(1)第一節掌握公司的概念、公司的分類、設立公司和分支機構的關系、股東權利的限制。
(2)第二節掌握公司的登記管理。掌握設立登記、變更登記、注銷登記的相關規定。
(3)主要掌握第三節、第四節中有限責任公司的設立條件和組織機構的規定、有限責任公司股東的股權轉讓。
(4)重點掌握股份有限公司的設立和組織機構;股份發行與轉讓的相關規定。
(5)掌握公司債券和股票的相關規定。
第三章 其他主體法律制度
(1)個人獨資企業和合伙企業的設立條件和執行事務的事項。
(2)外商投資企業法律制度中重點掌握并購方式設立下的相關規定。
第四章 證券法律制度(共5節)
(1)掌握第二節證券發行、第三節證券交易、第四節上市公司的收購(控制的條件、要約收購與協議收購的程序)。
(2)特別關注虛假陳述和內幕交易法律責任的相關規定。
第五章 合同法
全部內容均需要重點掌握,尤其是結合歷年合同法的相關考題來掌握。
第六章 增值稅和消費稅
全部內容均需要重點掌握,尤其是結合這兩年增值稅和消費稅計算的相關考題來掌握。
第七章 企業所得稅
全部內容均需要重點掌握,尤其是結合2011年考題中企業所得稅綜合題的考題來掌握。
第八章 相關法律制度
以基礎階段課程講解的內容為主線,簡要了解相關的考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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