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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資企業法律制度(1)
【考情分析】
考頻星級:★
歷年真題涉及:2011年判斷題
【高頻考點】:外資企業法律制度
(一)外資企業的設立
1.設立外資企業的條件
根據《外資企業法》及其實施細則的規定,設立外資企業,必須有利于中國國民經濟的發展,能夠取得顯著的經濟效益。國家鼓勵外資企業采用先進技術和設備,從事新產品開發,實現產品升級換代,節約能源和原材料,并鼓勵舉辦產品出口的外資企業。
2.設立外資企業的法律程序
(1)提出申請。外國投資者應先擬設立外資企業所在地的縣級或者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提交報告,收到報告的人民政府簽署意見后,由外國投資者通過外資企業所在地的縣級或者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向審批機關提出申請。
(2)審批機關審批。審批機關在收到申請文件之日起90日內決定批準或者不批準。審批機關是指商務部或者省級商務主管部門。
(3)辦理工商登記。外國投資者在收到批準證書之日起30日內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申請登記,領取營業執照。東奧中級職稱頻道小編“娜寫年華”整理發布。外企企業的營業執照簽發日期為該企業成立日期。外國投資者在收到批準證書之日起滿30日未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申請登記的,外資企業批準證書自動失效。外資企業在企業成立之日起30日內向稅務機關辦理稅務登記。
外資企業的分立、合并或者由于其他原因導致資本發生重大變化,須經審批機關批準,并應聘請中國的注冊會計師驗證和出具驗資報告;經審批機關批準后,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二)外資企業的注冊資本與投資總額
外資企業的注冊資本與投資總額參照中外合資經營企業的有關規定執行。
外資企業在經營期限內不得減少其注冊資本,但因投資總額和生產經營規模等發生變化,確需減少注冊資本的,須經審批機關批準。外資企業注冊資本的增加、轉讓,須經審批機關批準,并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變更登記手續。外資企業將其財產或者權益對外抵押、轉讓,須經審批機關批準,并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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