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頁:第一節 銷售商品收入的確認和計量 |
第 14 頁:第二節 提供勞務收入的確認和計量 |
第 18 頁:第三節 讓渡資產使用權收入的確認和計量 |
五、合同結果不能可靠估計時的處理
如果建造合同的結果不能可靠地估計,則不能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確認和計量合同收入及費用,而應區別以下兩種情況進行會計處理:
(1)合同成本能夠收回的,合同收入根據能夠收回的實際合同成本予以確認,合同成本在其發生的當期確認為合同費用。
(2)合同成本不可能收回的,在發生時立即確認為合同費用,不確認合同收入。
需要指出的是,使建造合同的結果不能可靠估計的不確定因素不復存在的,應當改按完工百分比法確認合同收入和合同費用。
【例14-46】丁建筑公司與客戶簽訂了一項總金額為1 000 000元的建造合同。第1年實際發生工程成本400 000元,雙方均能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但建筑公司在年末時對該項工程的完工進度無法可靠確定。
本例中,丁建筑公司不能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確認收入。由于客戶能夠履行合同,當年發生的成本均能收回,所以丁建筑公司可將當年發生的成本金額同時確認為當年的收入和費用,當年不確認利潤。丁建筑公司賬務處理如下:
借:主營業務成本——××合同 400 000
貸:主營業務收入——××合同 400 000
如果丁建筑公司當年實際發生的工程成本400 000元不可能收回,這種情況下,該公司應將400 000元確認為當年的費用,不確認收入。其賬務處理如下:
借:主營業務成本——××合同 400 000
貸:工程施工——××合同——合同毛利 400 000
注:如果建造合同的結果不能可靠估計的不確定因素不復存在,應轉為按照完工百分比法確認合同收入和費用。
【例14-47】沿用【例14-46】,如果到第2年,完工進度無法可靠確定的因素消除。第2年實際發生成本為300 000元,預計為完成合同尚需發生的成本為200 000元,丁建筑公司的賬務處理如下:
第2年合同完工進度=(400 000+300 000)÷(400 000+300 000+200 000)× 100%=77.78%
第2年確認的合同收入=1 000 000×77.78%=777 800(元)
第2年確認的合同成本=(400 000+300 000+200 000)×77.78%-400 000 =300 000(元)
第2年確認的合同毛利=777800-300000=477800(元)
借:主營業務成本——××合同 300000
工程施工——××合同——合同毛利 477800
貸:主營業務收入——××合同 777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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