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題22·計算分析題】甲公司于2×10年1月2日購入乙公司30%的股份,購買價款為20 000 000元,并自取得股份之日起派人參與乙公司的生產經營決策。取得投資日,乙公司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60 000 000元,除下列項目外,其他資產、負債的公允價值與賬面價值相同(單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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賬面原價 |
已提折舊 |
公允價值 |
原預計使用年限 |
剩余使用年限 |
存貨 |
5 000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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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000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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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資產 |
10 000 000 |
2 000 000 |
12 000 000 |
20 |
16 |
無形資產 |
6 000 000 |
1 200 000 |
8 000 000 |
10 |
8 |
小計 |
21 000 000 |
3 200 000 |
27 000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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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定乙公司2×10年實現凈利潤6 000 000元,其中在甲公司取得投資時的賬面存貨5 000 000元中有80%對外出售。甲公司與乙公司的會計年度和采用的會計政策相同。
正確答案』
甲公司在確定其應享有乙公司2×10年的投資收益時,應在乙公司實現凈利潤的基礎上,根據取得投資時有關資產的賬面價值與其公允價值差額的影響進行調整(不考慮所得稅影響):
調整后的凈利潤=6 000 000-(7 000 000-5 000 000)×80%-(12 000 000÷16-10 000 000÷20)-(8 000 000÷8-6 000 000÷10)=3 750 000(元)
甲公司應享有份額=3 750 000×30%=1 125 000(元)
借:長期股權投資——乙公司——損益調整 1 125 000
貸:投資收益 1 125 000
【注意】
1.存貨項目調整的是對外出售的部分,而內部順流、逆流交易中,調整的是未實現內部交易損益(即留存的部分)。
2.固定資產項目的調整也可以用另一種方法,即-(12 000 000-8 000 000)÷16。
【例題23·計算分析題】甲公司于2×10年1月1日取得乙公司20%有表決權股份,能夠對乙公司施加重大影響。甲公司取得該項投資時,乙公司各項可辨認資產、負債的公允價值與其賬面價值相同。2×10年8月,乙公司將其成本為9 000 000元的某商品以15 000 000元的價格出售給甲公司,甲公司將取得的商品作為存貨。至2×10年12月31日,甲公司仍未對外出售該存貨。乙公司2×10年實現凈利潤48 000 000元。假定不考慮所得稅因素。
正確答案』
甲公司在按照權益法確認應享有乙公司2×10年凈損益時,應進行以下會計處理:
借:長期股權投資——乙公司——損益調整 8 400 000
[(48 000 000-6 000 000)×20%]
貸:投資收益 8 400 000
注意一:
●假設甲公司取得的商品在2×10年有40%對外出售,那么調整的是未出售的部分60%(未實現的內部交易利潤)。而【例題22】調整的是存貨已對外出售的部分,兩者一定要區分。
注意二:
●進行上述處理后,甲公司如需要編制合并財務報表(如甲公司有丙、丁等子公司,但乙公司不納入合并范圍),在合并財務報表中,因該未實現內部交易損益體現在甲公司持有存貨的賬面價值當中,應在合并財務報表中進行以下調整:
正確答案』
借:長期股權投資——乙公司——損益調整 1 200 000
[(15 000 000-9 000 000)×20%]
貸:存貨 1 200 000
【分析】調整分錄在合并工作底稿中體現,調整的都是報表項目,不是正常的賬務處理。
這筆分錄體現了完全權益法的思路。即將投資方與合營企業、聯營企業之間的交易在合并報表中予以考慮。將甲公司和乙公司看作一個整體,存貨的價值應該是900萬元,多出的600萬元應乘以20%調減存貨。借方對應的資產類項目是長期股權投資。
思路:首先不考慮內部交易,直接按4 00萬元的20%確認投資收益。考慮內部交易后,甲公司內部存貨增加了,應調減,借方本應是乙公司的收入、費用,但因乙公司的收入、費用不納入合并范圍,故用投資收益來代替。這兩筆分錄合并與前面兩筆分錄的結果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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