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頁:單項選擇題 |
第 3 頁:多項選擇題 |
第 5 頁:判斷題 |
第 6 頁:不定項選擇題 |
二、多項選擇題(本類題共20小題,每小題2分,共40分。每小題備選答案中,有兩個或兩個以上符合題意的正確答案。請將選定的答案,按答題卡要求,用2B鉛筆填涂答題卡中題號25至44信息點。多選、少選、錯選、不選均不得分)
25.參考答案:ABC
答案解析:對偷稅、抗稅、騙稅的,稅務機關追征其未繳或者少繳的稅款、滯納金或者所騙取的稅款,不受前述規定期限的限制,即稅務機關可以無限期追征。
26.參考答案:CD
答案解析:根據規定,稅務機關作出的行政處罰行為包括:罰款;沒收財物和違法所得和停止出口退稅權。
27.參考答案:AB
答案解析:見票即付的票據支票、本票、銀行匯票。
28.參考答案:BCD
答案解析:根據規定,保證人在票據或者粘單上未記載“保證日期”的,出票日期為保證日期,因此選項A的說法錯誤。
29.參考答案:ABD
答案解析:出票人可以在支票上記載自己為收款人。
30.參考答案:ABCD
答案解析:選項A和選項B屬于法律事實中的事件;選項C和選項D是屬于法律事實中的法律行為。
31.參考答案:CD
答案解析:仲裁不公開進行,當事人協議公開的,可以公開進行,但涉及國家秘密的除外,因此A選項錯誤;仲裁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必須回避,當事人也有權提出回避申請: (1)是本案當事人或者當事人、代理人的近親屬;
(2)與本案有利害關系:
(3)與本案當事人、代理人有其他關系,可能影響公正仲裁的:
(4)私自會見當事人、代理人,或者接受當事人、代理人的請客送禮的,因此B選項錯誤。
32.參考答案:ABD
答案解析:選項A屬于因民法、婚姻法、收養法、繼承法等調整的平等主體之間的財產關系和人身關系發生的民事案件;選項B屬于按照公示催告程序解決的宣告票據和有關事項無效的案件;選項D屬于因經濟法、勞動法調整的社會關系發生的爭議,法律規定適用民事訴訟程序審理的案件,如企業破產案件、勞動合同糾紛案件等,均適用于《民事訴訟法》的規定。選項C適用《行政訴訟法》的規定。
33.參考答案:ABCD
答案解析:具體行政行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復議機關應當決定撤銷、變更或者確認該具體行政行為違法: ①主要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的; ②適用依據錯誤的; ③違反法定程序的; ④超越或者濫用職權的;⑤具體行政行為明顯不當的。
34.參考答案:CD
答案解析: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1個月不滿l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
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的工資,并與勞動者補訂書面勞動合同;勞動者不與用人單位訂立書
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書面通知勞動者終止勞動關系,并支付經濟補償。另外根據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l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自用工之日起滿1年的當日已經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因此選項B的說法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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