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謝瑟莉亞魅夜
判斷題:
轉讓動產所得的應稅所得來源地標準,按照所轉讓動產的所在地確定。( )
軟件生產企業發生的了職工培訓費用在計算當年的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時,可以據實全額扣除。( )
1、【答案】×
【解析】動產轉讓所得,按轉讓動產的企業或者機構、場所所在地確定所得來源地。
2、【答案】√
案例題:
甲公司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位于珠海,專門從事家用電器生產和銷售。2016年6月發生如下事項:
(1)將自產的冰箱、微波爐贈送給偏遠地區的小學,該批冰箱和微波爐在市場上的含稅售價共為58.5萬元。
(2)將自產的家用電器分別移送上海和深圳的分支機構用于銷售,不含稅售價分別為250萬元和300萬元,該公司實行統一核算。
(3)為本公司職工活動中心購入健身器材,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上注明的金額為20萬元,增值稅額為3.4萬元。
要求:
根據上述資料和增值稅法律制度的規定,回答下列問題(答案中的金額單位用“萬元”表示):
(1)事項(1)中,甲公司是否需要繳納增值稅?如果需要,簡要說明理由并計算銷項稅額;如果不需要,簡要說明理由。
(2)事項(2)中,甲公司是否需要繳納增值稅?如果需要,簡要說明理由并計算銷項稅額;如果不需要,簡要說明理由。
(3)事項(3)中,甲公司負擔的進項稅額是否可以抵扣?簡要說明理由。
解答:
(1)甲公司需要繳納增值稅。將自產、委托加工或購買的貨物無償贈送他人,視同銷售貨物,繳納增值稅。
銷項稅額=58.5÷(1+17%)×17%=8.5(萬元)。
(2)甲公司需要繳納增值稅。設有兩個以上機構并實行統一核算的納稅人將貨物從一個機構移送其他機構用于銷售(相關機構在同一縣市的除外),視同銷售貨物,繳納增值稅。甲公司位于珠海,分支機構位于上海、深圳,不在同一縣市,所以繳納增值稅。
銷項稅額=250×17%+300×17%=93.5(萬元)。
(3)甲公司負擔的進項稅額不可以抵扣。因為將外購的貨物用于集體福利不作視同銷售處理,因此進項稅不可以抵扣。
感謝據說名字太長在論壇上會顯示不開
當事人提出證據證明仲裁裁決有依法應撤銷情形的,可在收到裁決書之日起1年內,向仲裁委員會所在地的基層人民法院申請撤銷仲裁裁決。()
公司股東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逃避債務,嚴重損害公司債權人利益的,應當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普通合伙企業的合伙人發生的與合伙企業無關的債務,相關債權人可以其債權抵銷其對合伙企業的債務。()
新入伙的有限合伙人對入伙前的有限合伙企業的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其他還有我繼續整理,歡迎大家跟我一起回憶
1、【答案】×
【解析】當事人提出證據證明裁決有依法應撤銷情形的,可在收到裁決書之日起“6個月內”,向仲裁委員會所在地的“中級”人民法院申請撤銷裁決。
2、【答案】√
【解析】本題考查法人人格否認原則:公司股東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逃避債務,嚴重損害公司債權人利益的,股東應當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3、【答案】×
【解析】合伙人發生與合伙企業無關的債務,相關債權人“不得”以其債權抵銷其對合伙企業的債務,也“不得代位”行使合伙人在合伙企業中的權利。
【答案】×
【解析】新入伙的有限合伙人對入伙前有限合伙企業的債務,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承擔責任。
感謝iceworld
綜合題
2012年1月,李某設立了甲一人有限責任公司(下稱甲公司),注冊資本為550萬元。
2013年1月,甲公司向乙銀行借款500萬元,雙方簽訂了借款合同,借款期限為2年。陳某在借款合同中以保證人身份簽字。借款合同包含如下仲裁條款:凡是與本借款債務清償有關的糾紛,應提交A市仲裁委員會仲裁。甲公司以其價值350萬元的公司廠房為該筆借款提供了抵押。抵押合同中約定:甲公司不償還到期借款本息,該廠房歸乙銀行所有。
2015年1月,借款期滿,甲公司無力償還到期借款本息。乙銀行調查發現,李某在繳納出資后,通過虛構債權債務關系等方式抽逃了100萬元出資。為實現借款債權,乙銀行以甲公司、李某、陳某為被告向法院提起了訴訟,要求取得甲公司廠房的所有權;要求李某在抽逃的100萬元出資的本息范圍內向乙銀行承擔清償責任;要求陳某承擔擔保責任。
在庭審中,甲公司抗辯:(1)抵押合同中約定了“甲公司不償還到期借款本息,該廠房歸乙銀行所有”,該條款違反了法律的強制性規定,所以,抵押合同全部無效;(2)借款合同約定了仲裁條款,本案應由A市仲裁委員會仲裁。
陳某抗辯:(1)自己未與乙銀行簽訂保證合同,不應當承擔保證責任;(2)因自己只是工薪階層,不具有代償能力,不應當承擔保證責任;(3)即使自己承擔保證責任,乙銀行也應當先實現抵押權。
李某抗辯,借款債務人是甲公司,自己不應當向乙銀行承擔借款清償責任。經查,甲公司、陳某向法院提交仲裁協議:甲公司、陳某與乙銀行之間未對實現擔保權利的順序作出特別約定。
要求:
根據上述資料和合同、物權、公司以及仲裁法律制度的規定,回答下列問題:
(1)甲公司主張抵押合同全部無效是否成立?說明理由。
(2)甲公司主張本案應由A市仲裁委員會仲裁是否成立?說明理由。
(3)陳某的抗辯(1)是否成立?說明理由。
(4)陳某的抗辯(2)是否成立?說明理由。
(5)陳某的抗辯(3)是否成立?說明理由。
(6)李某的抗辯是否成立?說明理由。
【答案】
(1)甲公司主張抵押合同全部無效不成立。根據規定,抵押權人在債務履行期屆滿前,不得與抵押人約定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時抵押財產歸債權人所有。如果當事人在抵押合同中有這樣的條款,該條款無效。該條款的無效不影響抵押合同其他部分內容的效力。
【知識點】抵押(P253)
(2)甲公司主張本案應由A市仲裁委員會仲裁不成立。根據規定,當事人達成仲裁協議,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訴未聲明有仲裁協議,人民法院受理后,另一方在首次開庭前提交仲裁協議的,人民法院應當駁回起訴,但仲裁協議無效的除外;另一方在首次開庭前未對人民法院受理該起訴提出異議的,視為放棄仲裁協議,人民法院應當繼續審理。本題中,甲公司主張應由A市仲裁委員會仲裁是在首次開庭之后提出的,視為放棄仲裁協議,人民法院應當繼續審理。
【知識點】仲裁(P20)
(3)陳某的抗辯(1)不成立。根據規定,主合同中雖然沒有保證條款,但是,保證人在主合同上以保證人的身份簽字或者蓋章的,保證合同也成立。本題中,陳某在借款合同中以保證人身份簽字,因此,保證合同成立。
【知識點】保證(P248)
(4)陳某的抗辯(2)不成立。根據規定,不具有完全代償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自然人,以保證人身份訂立保證合同后,又以自己沒有代償能力要求免除保證責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知識點】保證(P247)
(5)陳某的抗辯(3)成立。根據規定,同一債權既有保證又有物的擔保的,屬于共同擔保。根據《物權法》的規定,被擔保的債權既有物的擔保又有人的擔保,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擔保物權的情形,債權人應當按照約定實現債權;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債務人自己提供物的擔保的,債權人應當先就該物的擔保實現債權。
【知識點】保證(P250)
(6)李某的抗辯不成立。根據規定,公司債權人請求抽逃出資的股東在抽逃出資本息范圍內對公司債務不能清償的部分承擔補充賠償責任、協助抽逃出資的其他股東、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或者實際控制人對此承擔連帶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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