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練習目的:練習交易性金融資產+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所得稅
大海股份有限公司所得稅采用資產負債表債務法核算,2007年所得稅稅率為33%,2008年所得稅稅率為25%。2007年發生了如下有關金融資產業務:
2007年3月1日,購入丁上市公司股票100萬股,每股5元,總價款500萬元;此外支付了相關稅費1萬元。
2007年5月10日,丁公司宣告分配現金股利,每股0.5元;6月3日收到現金股利5萬元。
2007年6月30日,該股票收盤價為4.8元。
2007年9月30日,大海公司出售丁公司股票20萬股,收到價款160萬元。
2007年12月31日,每股收盤價為6元。
【要求】
(1)假設大海公司將上述股票作為交易性金融資產,請對2007年該交易性金融資產進行賬務處理(假設每半年末對股票按公允價值計量)。
(2)假設大海公司將上述股票作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請對2007年該可供出售金融資產進行賬務處理(假設每半年末對股票按公允價值計量)。
(3)指出年末資產負債表日該股票在作為交易性金融資產和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情況下是否產生暫時性差異,并分別對所得稅影響進行處理。
【答案】
(1)假設大海公司將上述股票作為交易性金融資產,請對該交易性金融資產進行賬務處理
①2007年3月1日購入股票時
借:交易性金融資產——成本 500
投資收益 1
貸:銀行存款 501
②2007年5月10日,宣告分派股利
借:應收股利(100×0.5) 50
貸:投資收益 50
借:銀行存款 50
貸:應收股利 50
③2007年6月30日,股票按公允價值計量
該股票當日公允價值=100×4.8=480(萬元)
借:公允價值變動損益(500-480) 20
貸:交易性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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