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頁:單項選擇題 |
第 2 頁:多項選擇題 |
第 3 頁:判斷題 |
第 4 頁:計算分析題 |
第 5 頁:綜合題 |
四、計算分析題
1.甲公司采用資產負債表債務法核算其所得稅,適用的所得稅稅率為25%。2011年6月30日,甲公司將自用房產轉作經營性出租且以公允價值模式計量的投資性房地產。該房產原值1000萬元,預計使用年限為10年,轉換前采用年限平均法計提折舊,無殘值;截止2011年6月30日該房產已經使用3年,使用期間未計提減值準備;轉換日,該房產的公允價值為1000萬元。2011年12月31日,其公允價值為1100萬元。假定稅法對該房產按期計提折舊,稅法規定的折舊年限、方法、凈殘值與轉換前的會計核算相同。
要求:(1)編制2011年6月30日自用房產轉換為投資性房地產的相關會計分錄。
(2)計算該項投資性房地產2011年12月31日的賬面價值和計稅基礎,并確認相應的所得稅影響。
(3)編制2011年12月31日確認投資性房地產公允價值變動和相關所得稅的會計分錄。(答案中的金額單位用萬元表示)
注:2011年12月31日形成的應納稅暫時性差異450萬元,其中300萬元是由于轉換日公允價值大于原賬面價值計入資本公積形成的,所以該部分暫時性差異確認相關的遞延所得稅負債也應計入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金額=300×25%=75(萬元);2011年下半年會計確認公允價值變動損益100萬元和稅法按期計提折舊50萬元(1000/10×6/12),形成的應納稅暫時性差異150萬元是與損益相關的,確認相關的遞延所得稅負債=150×25%=37.5(萬元),應計入所得稅費用。
答案:(1)至2011年6月30日該自用房產累計計提的折舊額(包含2011年6月)=1000/10×3=300(萬元)
轉換日應確認的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1000-(1000-300)=300(萬元)
2011年6月30日
借:投資性房地產——成本1000
累計折舊300
貸:固定資產1000
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300
(2)2011年12月31日該項投資性房地產的賬面價值=1100萬元
其計稅基礎=1000-300-1000/10×6/12=650(萬元)
形成應納稅暫時性差異=1100-650=450(萬元),應確認遞延所得稅負債=450×25%=112.5(萬元)。
(3)2011年12月31日
確認投資性房地產公允價值變動:
借:投資性房地產——公允價值變動100
貸:公允價值變動損益100
確認暫時性差異相關的所得稅:
借: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75
所得稅費用37.5
貸:遞延所得稅負債112.5
2.2011年1月1日,長江公司取得新華公司60%的有表決權股份,能夠對新華公司實施控制。2011年5月20日,長江公司向新華公司銷售一批商品,成本為260萬元,售價為400萬元(不含增值稅)。至2011年12月31日,該批商品已經對外出售40%,2012年度,新華公司將剩余商品全部對外出售。長江公司和新華公司均采用資產負債表債務法核算其所得稅,適用的所得稅稅率均為25%。稅法規定,企業取得的存貨以歷史成本作為計稅基礎。假定本題中從合并財務報表角度在未來期間能夠產生足夠的應納稅所得額用以利用可抵扣暫時性差異,不考慮其他因素的影響。
要求:(1)計算2011年12月31日合并財務報表中應確認的遞延所得稅資產,并編制所得稅相關的會計分錄。
(2)計算2012年12月31日合并財務報表中應確認的遞延所得稅資產,并編制所得稅相關的會計分錄。(答案中的金額單位用萬元表示)
答案:(1)2011年12月31日合并財務報表中應確認的遞延所得稅資產=(400-260)×(1-40%)×25%=21(萬元)
會計分錄:
借:遞延所得稅資產21
貸:所得稅費用21
(2)2012年度內部交易存貨全部對外出售,不存在未實現的內部交易損益,所以相關遞延所得稅資產余額為0。2012年12月31日合并財務報表中遞延所得稅資產的余額為0,2012年12月31日合并財務報表遞延所得稅資產的發生額=0-21=-21(萬元)
會計分錄:
借:遞延所得稅資產21
貸:未分配利潤——年初21
借:所得稅費用21
貸:遞延所得稅資產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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