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頁:單項選擇題 |
第 2 頁:多項選擇題 |
第 3 頁:判斷題 |
第 4 頁:計算分析題 |
第 5 頁:綜合題 |
五、綜合題
1.甲公司為上市公司,2011年有關資料如下:
(1)甲公司2011年年初的遞延所得稅資產借方余額為130萬元,遞延所得稅負債貸方余額為50萬元,具體構成項目如下:
單位:萬元
項目 |
可抵扣暫時性差異 |
遞延所得稅資產 |
應納稅暫時性差異 |
遞延所得稅負債 |
應收賬款 |
80 |
20 |
|
|
交易性金融資產 |
40 |
10 |
|
|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 |
|
|
200 |
50 |
預計負債(產品質量保修費用) |
80 |
20 |
|
|
可稅前抵扣的2010年經營虧損 |
320 |
80 |
|
|
合計 |
520 |
130 |
200 |
50 |
(2)甲公司2011年度實現的利潤總額為2000萬元。2011年度相關特殊調整業務資料如下:
①年末轉回應收賬款壞賬準備20萬元。根據稅法規定,轉回的壞賬損失不計入應納稅所得額。
、谀昴└鶕灰仔越鹑谫Y產公允價值變動確認公允價值變動收益20萬元。根據稅法規定,交易性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收益不計入當期應納稅所得額,待處置時一并計算應計入應納稅所得額的金額。
、勰昴└鶕晒┏鍪劢鹑谫Y產公允價值變動增加資本公積40萬元。根據稅法規定,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金額不計入當期應納稅所得額,待處置時一并計算應計入應納稅所得額的金額。
、墚斈陮嶋H支付產品保修費用30萬元,沖減前期確認的相關預計負債;當年又確認產品保修費用10萬元,增加相關預計負債。根據稅法規定,產品保修費用實際支付時允許稅前扣除,但預計的產品保修費用不允許稅前扣除。
⑤當年發生研究開發支出100萬元,全部費用化計入當期損益。根據稅法規定,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當年實際發生的費用化研究開發支出可以按50%加計扣除。
(3)2011年年末資產負債表相關項目金額及其計稅基礎如下:
單位:萬元
項目 |
賬面價值 |
計稅基礎 |
應收賬款 |
340 |
400 |
交易性金融資產 |
400 |
420 |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 |
940 |
700 |
預計負債 |
60 |
0 |
可稅前抵扣的經營虧損 |
0 |
0 |
(4)甲公司采用資產負債表債務法核算其所得稅,適用的所得稅稅率為25%,預計未來期間適用的所得稅稅率不會發生變化,假定未來期間能夠產生足夠的應納稅所得額用以抵扣可抵扣暫時性差異;不考慮其他因素。
要求:(1)根據上述資料,計算甲公司2011年應納稅所得額和應交所得稅的金額。
(2)根據上述資料,計算甲公司各項目2011年年末暫時性差異的金額,計算結果填列在下表中:單位:萬元
項目 |
賬面價值 |
計稅基礎 |
可抵扣暫時性差異 |
應納稅暫時性差異 |
應收賬款 |
340 |
400 |
|
|
交易性金融資產 |
400 |
420 |
|
|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 |
940 |
700 |
|
|
預計負債 |
60 |
0 |
|
|
合計 |
1740 |
1520 |
|
(3)根據上述資料,編制與遞延所得稅資產或遞延所得稅負債相關的會計分錄。
(4)根據上述資料,計算甲公司2011年所得稅費用的金額。(答案中的金額單位用萬元表示)
答案:(1)甲公司2011年度應納稅所得額=2000-20-20--30+10-100×50%-320=1570(萬元)
甲公司2011年度應交所得稅的金額=1570×25%=392.5(萬元)。
(2)單位:萬元
項目 |
賬面價值 |
計稅基礎 |
可抵扣暫時性差異 |
應納稅暫時性差異 |
應收賬款 |
340 |
400 |
60 |
|
交易性金融資產 |
400 |
420 |
20 |
|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 |
940 |
700 |
|
240 |
預計負債 |
60 |
0 |
60 |
|
合計 |
1740 |
1520 |
140 |
240 |
(3)本期遞延所得稅資產借方余額=140×25%=35(萬元),期初遞延所得稅資產借方余額為130萬元,故本期遞延所得稅資產發生額=35-130=-95(萬元)
會計分錄:
借:所得稅費用95
貸:遞延所得稅負債95
本期遞延所得稅負債貸方余額=240×25%=60(萬元),期初貸方余額為50萬元,所以本期遞延所得稅負債發生額=60-50=10(萬元)
會計分錄:
借: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10
貸:遞延所得稅負債10
(4)甲公司2011年所得稅費用金額=392.5+95=487.5(萬元)。
2.甲上市公司(以下簡稱甲公司)所得稅采用資產負債表債務法進行核算,適用的所得稅稅率為25%。2011年甲公司實現利潤總額2000萬元。甲公司2011年12月31日對2011年度的相關業務進行內部審計時,發現如下問題:
(1)2011年1月購入的一項無形資產,會計中作為使用壽命不確定的無形資產進行核算,取得時的成本為800萬元;稅法規定該項無形資產采用直線法按照10年進行攤銷,預計凈殘值為0。甲公司2011年12月31日對該項無形資產進行減值測試,確定其可收回金額為750萬元。甲公司2011年12月31日對該項業務進行如下會計處理:
借:資產減值損失50
貸:無形資產減值準備50
甲公司在計算應交所得稅時按照稅法規定對應納稅所得額進行了調整,但沒有確認相關的遞延所得稅的影響。
(2)2011年3月1日甲公司購入一項交易性金融資產,取得時成本為500萬元,未發生其他相關稅費。2011年12月31日該項交易性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為560萬元。稅法規定,交易性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收益不計入當期應納稅所得額,待處置時一并計算應計入應納稅所得額的金額。
甲公司在計算應交所得稅時按照稅法規定對應納稅所得額進行了調整,但其認為該項交易性金融資產的賬面價值與計稅基礎不存在暫時性差異,故沒有確認相關遞延所得稅的影響。
(3)2011年12月31日甲公司因為乙公司提供債務擔保確認預計負債80萬元。稅法規定對于為其他單位提供的債務擔保,無論是否實際發生都不允許稅前扣除。甲公司認為該項預計負債的賬面價值為80萬元,計稅基礎為0,產生暫時性差異80萬元,應確認相關遞延所得稅資產20萬元(80×25%)。2011年12月31日甲公司作了如下會計處理:
借:遞延所得稅資產20
貸:所得稅費用20
(4)2011年12月31日甲公司通過免稅合并方式購入集團外M公司100%的股權,確認了商譽100萬元,甲公司對該項商譽賬面價值100萬元與其計稅基礎0之間產生的應納稅暫時性差異100萬元,確認相關遞延所得稅負債25萬元(100×25%)。2011年12月31日甲公司確認遞延所得稅負債的會計處理為:
借:商譽25
貸:遞延所得稅負債25
要求:判斷甲公司的上述會計處理是否正確,并說明理由;如不正確,請編制更正有關差錯的會計分錄。(有關差錯按當期差錯處理,答案中的金額單位用萬元表示)
答案:(1)事項(1)甲公司遞延所得稅相關的會計處理不正確。
理由:2011年12月31日該項無形資產的賬面價值=800-50=750(萬元),計稅基礎=800-800/10=720(萬元),資產賬面價值大于計稅基礎產生應納稅暫時性差異30萬元(750-720),應確認遞延所得稅負債=30×25%=7.5(萬元)。
更正分錄:
借:所得稅費用7.5
貸:遞延所得稅負債7.5
(2)事項(2)甲公司遞延所得稅相關的會計處理不正確。
理由:對于交易性金融資產,稅法認定的計稅基礎為初始取得時的成本,2011年年末交易性金融資產的賬面價值為560萬元,計稅基礎為500萬元,資產賬面價值大于計稅基礎產生應納稅暫時性差異60萬元(560-500),應確認遞延所得稅負債=60×25%=15(萬元)。
更正分錄:
借:所得稅費用15
貸:遞延所得稅負債15
(3)事項(3)甲公司遞延所得稅相關的會計處理不正確。
理由:對于因債務擔保確認的預計負債,稅法規定無論是否實際發生都不允許稅前扣除,其計稅基礎=賬面價值-未來期間稅前扣除的金額0=賬面價值,不產生暫時性差異。
更正分錄:
借:所得稅費用20
貸:遞延所得稅資產20
(4)事項(4)甲公司遞延所得稅相關的會計處理不正確
理由:非同一控制下免稅合并形成的商譽,初始確認時其賬面價值與計稅基礎0不同形成的應納稅暫時性差異,根據企業會計準則規定不確認相關的遞延所得稅負債。
更正分錄:
借:遞延所得稅負債25
貸:商譽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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