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頁:單項選擇題 |
第 3 頁:多項選擇題 |
第 4 頁:判斷題 |
第 5 頁:計算分析題 |
第 7 頁:綜合題 |
四、計算分析題(本類題共2小題。第1小題12分,第2小題10分,共22分,凡要求計算的項目,除特別說明外,均須列出計算過程,計算結果出現小數的,均保留小數點后兩住。)
36和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和正公司)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適用的增值稅稅率為17%。不考慮除增值稅以外的其他稅費,和正公司按凈利潤的10%計提盈余公積。和正公司有關房地產的相關業務資料如下:
(1)2011年10月,和正公司開始自行建造一棟寫字樓。在2012年建設期間,和正公司共領用工程物資1800萬元(含增值稅);領用本企業自產的庫存商品一批,成本150萬元,計稅價格200萬元;另支付在建工程人員薪酬516萬元。
(2)2012年12月,和正公司與丙公司簽訂了租賃協議,將該寫字樓經營租賃給丙公司,租賃期為2年,年租金為240萬元,租金于每年年末結清。租賃期開始日為2012年12月31日。和正公司采用成本模式對該投資性房地產進行后續計量。
2012年12月31日,該寫字樓達到了預定可使用狀態并投入使用,該寫字樓預計使用壽命為20年,預計凈殘值為0。
(3)2014年1月1日,和正公司持有的該寫字樓滿足采用公允價值模式的條件,和正公司決定改用公允價值模式對該寫字樓進行后續計量。與該寫字樓同類的房地產在2014年年初的公允價值為2200萬元。
(4)2014年年末該寫字樓的公允價值為2400萬元。
(5)2014年12月,和正公司與丙公司就該寫字樓達成轉讓協議,并于2015年1月1日辦理完過戶手續,以2450萬元的價格將該寫字樓轉讓給丙公司,全部款項已收到并存入銀行。
要求:
(1)編制和正公司建造寫字樓以及轉換日轉換為投資性房地產的有關會計分錄。
(2)編制和正公司該項寫字樓2013年末的有關會計分錄。
(3)編制和正公司2014年初將該項寫字樓改用公允價值模式計量的有關會計分錄。
(4)編制和正公司該項寫字樓有關2014年末的有關會計分錄。
(5)編制和正公司2015年初處置該項寫字樓的有關會計分錄。
(答案中的金額單位用萬元表示)
參考解析:
(1)和正公司自行建造寫字樓的有關會計分錄:
借:在建工程1800
貸:工程物資1800
借:在建工程700
貸:庫存商品15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34
應付職工薪酬516
借:投資性房地產2500
貸:在建工程2500
(2)2013年末的有關會計分錄:
借:其他業務成本125
貸:投資性房地產累計折舊125
借:銀行存款240
貸:其他業務收入240
(3)2014年初將該項寫字樓改用公允價值模式
計量的有關會計分錄:
借:投資性房地產-成本2200
投資性房地產累計折舊125
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157.5
盈余公積17.5
貸:投資性房地產2500
(4)2014年末該項寫字樓的有關會計分錄:
借:投資性房地產-公允價值變動200
貸:公允價值變動損益200
借:銀行存款240
貸:其他業務收入240
(5)2015年初處置該項寫字樓的有關會計分錄:
借:銀行存款2450
貸:其他業務收入2450
借:其他業務成本2400
貸:投資性房地產-成本2200
公允價值變動200
借:公允價值變動損益200
貸:其他業務成本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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