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責編:wangpingping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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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制定薪酬管理原則的工作程序(九條)
2、影響員工薪酬的主要因素
3、確定薪酬調查的目的、薪酬調查的程序
4、薪酬等級的兩種類型
5、福利管理的主要內容(帶有平均主義色彩四個方面四個原則)
6、最長工作時間
在《勞動法》中,明確規定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40小時的工時制度。同時也明確指示,一旦超過最長工作時間,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于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報酬:
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150%的工資報酬
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低于工資的200%的工資
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300%的工資報酬
7、經濟補償金
涉及勞動者個人勞動合同變化的相關經濟補償,國家勞動部于1994年12月3日出臺了<<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其中,對于:
用人單位直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以及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
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的工資報酬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
由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
用人單位均需按規定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金。前者的補償金為工資報酬的25%,后兩種情況的補償金為:根據勞動者在本單位的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于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但最多不超過12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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