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資產評估報告
資產評估報告,是指接受委托的資產評估機構在完成評估項目后向委托方出具的項目評估過程及其結果等基本情況的具有公證性的工作報告,是評估機構履行評估合同的成果,也是評估機構為資產評估項目承擔法律責任的證明文件。評估報告包括正文和附件兩部分。
(一)評估報告的正文
(二)評估報告的附件
(三)關于資產評估報告書的規定
評估報告應符合以下的要求:
1.資產評估報告由委托單位的主管部門簽署意見后,報送國家國有資產管理部門審核、驗證、確認。
2.資產評估報告要嚴格遵守國家保密的規定。
3.資產評估報告須向外方提供時,可以按照國際慣例對資產評估報告的格式要求撰寫,但同時向國有資產管理部門報送的報告仍按《國有資產評估管理辦法入《國有資產評估管理辦法實施細則》和《關于資產評估報告書的規范意見》撰寫。
4.資產評估報告書必須依照客觀、公正、實事求是的原則撰寫,正確反映評估工作的情況。
5.資產評估報告的內容應當準確、簡練,結構嚴謹,文字表述清楚肯定,不能含糊或模棱兩可,以免引起異議。
6.資產評估報告書應有委托單位的名稱、評估機構的名稱和印章、評估機構代表或委托人和評估項目負責人的簽字以及提供報告的日期。
7.評估報告書要寫明評估基準日,且不得隨意改變。
8.資產評估報告應當寫明評估的目的、范圍、資產狀況和產權歸屬。
9.資產評估報告書應說明評估工作所遵循的原則和依據的法律法規,并簡述評估工作的工作過程。
10.資產評估報告書應當寫明評估工作中資產計價所使用的貨幣種類。一般以人民幣計價。
11.資產評估報告書應有明確的評估價值結果,可以有文字表述,也可以列表表示。
12.資產評估報告書應當有齊全的附件,包括資產評估機構的資格證書復印件、被評估機構產權證明文件(如房產、土地證明文件等);整體評估應當有評估基準日的會計報表,必要時還需要附加與評估有關的會計憑證、調查報告、技術鑒定書、各類經濟合同等其他文件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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