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證券市場的發展現狀
(一)證券市場一體化、
(二)投資者法人化, 機構投資者快速成長
(三)金融創新深化:金融衍生產品層出不窮
(四)金融機構混業化1999 年 11 月 4 日金融服務現代化法案標志混業經營
(五)交易所重組與公司化
(六)證券市場網絡化
(七)金融風險復雜化
(八)金融監管合作化
四、我國證券市場發展
(一)舊中國證券市場最早的證券交易市場: 1891 年由上海外商經紀人組織的 “上海股份公所 ”和 “上海眾業公所 ”,交易對象為:外國企業股票、公司債券、南洋一帶的橡膠股票、中國政府的金幣公債以及外國在華機構發行的債券最早的股份制企業:1872 年設立的輪船招商局,1914 年北洋政府頒布《證券交易法》,推動證券交易所的建立 中國人自己創辦的第一家證券交易所: 1918 年夏天成立的北平證券交易所 1920年上海物品交易所
(二)新中國的證券市場
1、建國初期的證券市場 解放初期成立天津49年6月1日、北京證券交易所50年2月1日,不久破產,但有積極意義 利用國債市場籌措資金。一是 1950-1958 發行人民勝利折實公債和國家建設公債;二是1959-1978 ,停止發行全國性公債,但允許各地在必要時候發行地方建設公債
2、探索起步時期的證券市場 20世紀70年代主要品種:一是債券,二是股票大額可轉讓存單。特征是恢復和起步階段,市場結構不合理,運作不規范,法制建設起步較晚,但對國民經濟改革開放起了發揮了積極作用
3、交易所市場形成和證券市場快速發展 1990年12月和1991年7月上海證券交易所和深圳證券交易所開業,標志著證券市場進入快速發展起1992年國務院證券委員會成立及其監管機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成立標志著全國證券市場進行統一監管機構產生;1993年國務院頒發了《股票發行與交易管理暫行條例》和《企業債券管理條例》;1993年以后 股票市場由點到面,并以B股、H股開始發行
4、《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出臺——法制期 1998年4月國務院證券委撤銷,職能并入中國證監會,98年12月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1999年7月1日正式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2003年證監會制定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投資基金法》
5、證券市場改革深化穩步發展——穩步發展期
2004年1月31日國務院頒發《關于推進資本市場改革開放和穩定發展的若干意見》肯定成就、明確任務、提出政策;2004年8月和2005年11月全國人大兩次對《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修訂2004年5月深交所主板市場內設立了中小企業版,上海證券交易所和深圳證券交易所分別推出交易型開放式基金(ETFs)和上市開放式基金(LOFs)、權證等;2005年4月證監會發布了《關于上市公司股權分置改革試點有關問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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