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頁:第一節 現金管理 |
第 2 頁:第二節 支付結算 |
第 3 頁:第三節 銀行結算賬戶 |
第 10 頁:第四節 票據結算 |
第 13 頁:第五節 信用卡及其他結算 |
第 14 頁:第六節 結算紀律與責任 |
第三節 銀行結算賬戶
一、銀行結算賬戶的概念和種類
(一)概念
銀行結算賬戶(又稱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是指銀行為存款人開立的用于辦理現金存取、轉賬結算等資金收付活動的人民幣活期存款賬戶。
(二)種類
1.按用途不同——基本存款賬戶、一般存款賬戶、專用存款賬戶、臨時存款賬戶。
(1)基本存款賬戶
存款人因辦理日常轉賬結算和現金收付需要,可以開立基本存款賬戶,它是存款人的主辦賬戶,存款人日常經營活動發生的資金收付以及工資、獎金的支取,都應通過該賬戶辦理;
(2)一般存款賬戶
存款人因借款和其他結算需要,如為享受不同銀行的特色服務或分散在一家銀行開立賬戶可能出現的資金風險,可以在基本存款賬戶開戶銀行以外的銀行營業機構開立一般存款賬戶,一般存款賬戶沒有數量限制,存款人可以通過該賬戶辦理轉賬結算和現金繳存,但不得辦理現金支取;
(3)專用存款賬戶
存款人按照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的規定,需要對其特定用途資金進行專項管理和使用的,可以開立專用存款賬戶,該類賬戶主要用于辦理各項專用資金的支付,支取現金應按照《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管理辦法》的具體規定辦理;
(4)臨時存款賬戶
臨時機構或存款人因臨時性經營活動的需要,可以開立臨時存款賬戶,用于辦理臨時機構以及臨時經營活動發生的資金收支,此類賬戶可以按照國家現金管理的規定支取現金。臨時存款賬戶有效期限最長不得超過兩年。
(5)存款人只能在銀行開立一個基本存款賬戶,已開立基本存款賬戶的存款人,開立、變更或撤銷其他三類賬戶,必須憑基本存款賬戶開戶登記證辦理相關的手續。
2.按存款人不同——單位銀行結算賬戶和個人銀行結算賬戶。
個體工商戶憑營業執照以字號或經營者姓名開立的銀行結算賬戶納入單位銀行結算賬戶管理。
個人因使用借記卡、信用卡在銀行或郵政儲蓄機構開立的銀行結算賬戶,納入個人銀行結算賬戶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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