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業外收入
一、本科目核算企業發生的與其生產經營無直接關系的各項收入,包括固定資產盤盈、處置固定資產凈收益、出售無形資產凈收益、罰款凈收入等。
二、企業在生產經營期間,固定資產清理所取得的收益,應借記“固定資產清理”科目,貸記本科目。
企業在清查財產過程中,對于查明的固定資產盤盈,按確定的價值,借記“固定資產”科目,貸記本科目。
企業出售無形資產,按實際取得的轉讓收入,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按無形資產的賬面余額,貸記“無形資產”科目,按應支付的相關稅費,貸記“應交稅金”等科目,按實際取得的轉讓收入大于無形資產賬面余額與相關稅費之和的差額,貸記本科目。
企業取得的罰款凈收入,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貸記本科目。
三、本科目應按收入項目設置明細賬,進行明細核算。
四、期末,應將本科目的余額轉入“本年利潤”科目,結轉后本科目應無余額。
主營業務成本
一、本科目核算企業銷售商品、提供勞務等日常活動發生的實際成本。
二、月度終了,企業應當根據本月銷售的各種商品、提供的各種勞務等的實際成本,計算應結轉的主營業務成本,借記本科目,貸記“庫存商品”等科目。
本月的銷售商品退回,可以單獨計算退回商品的成本,借記“庫存商品”等科目,貸記本科目;如本月銷售商品尚未結轉成本的,也可以直接從本月的銷售商品數量中減去。
三、企業可以根據具體情況,采用先進先出法、加權平均法、移動平均法、后進先出法、個別計價法等方法,確定銷售商品等的實際成本。確定銷售商品及提供勞務成本的方法一經確定,不得隨意變更。如需變更,應當在會計報表附注中予以說明。
企業采用售價核算庫存商品的,平時的銷售成本按售價結轉,月度終了,計算并結轉本月銷售商品應分攤的進銷差價,將已銷商品的售價調整為進價。
四、本科目應按銷售及其他業務的種類設置明細賬,進行明細核算。
五、期末,應將本科目的余額轉入“本年利潤”科目,結轉后本科目應無余額。
主營業務稅金及附加
一、本科目核算企業日常主要經營活動應負擔的稅金及附加,包括營業稅、消費稅、城市維護建設稅、資源稅、土地增值稅和教育費附加等。
二、企業按照規定計算出應由日常銷售業務負擔的稅金及附加,借記本科目,貸記“應交稅金——應交營業稅”、“應交稅金——應交消費稅”、“其他應交款”等科目。
企業收到因多計等原因退回的消費稅、營業稅等原記入本科目的各種稅金,應于收到時沖減收到當期的營業稅金及附加,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本科目。
三、期末,應將本科目的余額轉入“本年利潤”科目,結轉后本科目應無余額。
其他業務支出
一、本科目核算企業除主營業務成本以外的其他銷售或其他業務所發生的支出,包括銷售材料、提供勞務等而發生的相關成本、費用及相關的稅金和附加。
二、企業銷售材料,按售價和應收的增值稅額,借記“銀行存款”、“應收賬款”等科目,按實現的銷售收入,貸記“其他業務收入”科目,按專用發票上注明的增值稅額,貸記“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科目。月度終了按出售材料的實際成本,借記本科目,貸記“材料”科目。
出租包裝物,在第一次領用新包裝物時,應當結轉成本,借記本科目,貸記“材料”科目。
三、本科目應按其他業務的種類設置明細賬,進行明細核算。
四、期末,應將本科目的余額轉入“本年利潤”科目,結轉后本科目應無余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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