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變更登記。
變更稅務登記是指納稅人在辦理設立稅務登記后,因登記內容發生變化,需要對原有登記內容進行更改,而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辦理的稅務登記(先工商后稅務)。
(1)變更登記的范圍
①改變名稱;②改變法定代表人;③改變經濟性質或經濟類型;④改變住所和經營地點(不涉及主管稅務機關變動的,涉及主管稅務機關變動的,要辦理注銷登記);⑤改變生產經營或經營方式;⑥增減注冊資金(資本);⑦改變隸屬關系;⑧,改變生產經營期限;⑨改變或增減銀行賬號;⑩改變生產經營權屬以及改變其他稅務登記內容的。
(2)變更登記的時間要求☆(……之日起30日內)
①納稅人稅務登記內容發生變化的,需要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或者其他機關辦理變更登記的,應當自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或者其他機關辦理變更登記之日起30日內,持有關證件向原稅務登記機關申報辦理變更稅務登記。
②納稅人稅務登記內容發生變化,不需要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或者其他機關辦理變更登記的,應當自發生變化之日起30日內,持有關證件向原稅務登記機關申報辦理變更稅務登記。
(3)變更登記的程序、方法(簡單了解,知道應填寫《稅務登記變更表》,最后換證。)
3.停業、復業登記。
停業、復業登記是納稅人暫停和恢復生產經營活動而辦理的納稅登記。
(1)主體:實行定期定額征收方式的納稅人的個體工商戶。
【例題•單選題】在下列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中,采取哪種稅款征收方式的納稅人應當在停業前向稅務機關申報辦理停業登記。( )
A.查賬征收
B.查定征收
C.查驗征收
D.定期定額征收
[答案]D
(2)停業申請:收回有關稅務資料或就地封存。
(3)復業申請:納稅人應當于恢復生產、經營之前,向稅務機關提出復業登記申請,經確認后辦理復業登記,領回或啟用稅務登記證件和發票領購簿及其領購的發票,納入正常管理。
(4)申請延長停業:納稅人停業期滿不能及時恢復生產、經營的,應當在停業期滿前向稅務機關提出延長停業登記。
(5)☆納稅人停業期滿未按期復業又不申請延長停業的,稅務機關應當視為已恢復營業,實施正常的稅收征收管理。
【例題•單選題】納稅人停業期滿未按期復業又不申請延長停業的,稅務機關應當視為( )。
A.自動注銷稅務登記
B.已恢復營業,實施正常的稅收管理
C.自動延長停業登記
D.納稅人已自動接受罰款處理
[答案]B
(6)納稅人停業期間發生的納稅義務,應當及時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依法補繳應納稅款。
(7)申請停業時間:最長不得超過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