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頁:第一節 會計法律制度的構成 |
第 2 頁:第二節 會計工作管理體制 |
第 3 頁:第三節 會計核算 |
第 4 頁:第四節 會計監督 |
第 5 頁:第五節 會計機構和會計人員 |
第 7 頁:第六節 法律責任 |
第二節 會計工作管理體制
考點1:會計工作的行政管理部門會計工作的行政管理部門為財政部門(統一領導,分級管理);國務院財政部門主管全國的會計工作——統一領導;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財政部門管理本行政區域內的會計工作——分級管理。
考點2:財政部門履行的會計行政管理職能四方面內容
會計準則制度及相關標準規范的制定和組織實施、會計市場管理、會計專業人才評價、會計監督檢查。
考點3:會計準則制度及相關標準規范的制定部門(多選)
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由國務院財政部門根據《會計法》制定并公布。國務院有關部門對會計核算和會計監督有特殊要求的行業,依照《會計法》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制定具體辦法或者補充規定,報國務院財政部門審核批準。中國人民解放軍總后勤部可以依照《會計法》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制定軍隊實施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的具體辦法,報國務院財政部門備案。
考點4:會計市場管理內容對會計市場的管理包括:會計市場準入管理、過程監督、會計市場的退出管理。其中會計市場準入包括:會計從業資格、會計師事務所的設立、代理機構的設立。
考點5:會計專業人才評價內容及規定:
我國會計專業人才評價機制包括三方面:
(1)初中高級會計人才機制(主要通過會計專業技術考試來進行);
(2)會計行業領軍人才的培養評價;
(3)對會計人員的表彰獎懲(會計法規定,對認真執行會計法律制度、忠于職守、堅持原則、成績顯著的會計人員,給予精神或物質獎勵)。
考點6:會計監督檢查主體和內容
(1)主體:財政部門(包括國務院財政部門、國務院財政部門的派出機構、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是會計工作的政府監督實施主體。
(2)內容:財政部門實施的會計監督檢查主要是會計信息質量檢查和會計師事務所執業質量檢查。
考點7:單位負責人概念
單位負責人是指單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代表單位行使職權的主要負責人。
法人組織的法定代表人(如國有企業的廠長、公司制企業的董事長
單位負責人—— 國家機關的最高行政官員等)
非法人組織里代表單位行使職權的主要負責人(如代表合伙企業執行合伙企業事務的合伙人、個人獨資企業的投資者等)
考點8:單位負責人職責
(1)負責單位內部的會計工作管理。
(2)保證會計機構、會計人員依法履行職責,不得授意、指使、強令會計機構和會計人員違法辦理會計事項。
(3)對本單位的會計工作和會計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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