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稅收檢查及法律責任
(一)稅收檢查
稅務檢查是稅務機關根據國家稅法和財務會計制度的規定,對納稅人履行納稅義務的情況進行監督、審查的制度。稅務檢查是稅收征收管理的重要內容,也是稅務監督的重要組成部分。
稅收檢查的形式:重點檢查、分類計劃檢查、集中性檢查、臨時性檢查和專項檢查。
1.稅收保全措施
《稅收征管法》規定:稅務機關有根據認為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有逃避納稅義務行為的,可以在規定的納稅期之前,責令限期繳納稅款;在限期內發現納稅人有明顯的轉移、隱匿其應納稅的商品、貨物以及其他財產跡象的,稅務機關應責令其提供納稅擔保。如果納稅人不能提供納稅擔保,經縣以上稅務局(分局)局長批準,稅務機關可以采取下列稅收保全措施:
(1)書面通知納稅人開戶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凍結納稅人的金額相當于應納稅款的存款。
(2)扣押、查封納稅人的價值相當于應納稅款的商品、貨物或者其他財產。其他財產包括納稅人的房地產、現金、有價證券等不動產和動產。
【例題·判斷題】當納稅人不能提供納稅擔保,經縣以上稅務局(分局)局長批準,可以凍結納稅人所有存款。( )
【答案】×
2.稅收強制執行措施
《稅收征管法》規定,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扣繳義務人未按照規定的期限繳納或者解繳稅款,納稅擔保人未按照規定的期限繳納所擔保的稅款,由稅務機關責令限期繳納,逾期仍未繳納的,經縣以上稅務局(分局)局長批準,稅務機關可以采取下列強制執行措施:
(1)書面通知其開戶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從其存款中扣繳稅款。
(2)扣押、查封、依法拍賣或者變賣其價值相當于應納稅款的商品、貨物或者其他財產,以拍賣或者變賣所得抵繳稅款。
(二)法律責任
稅務法律責任,是指稅務法律關系中的主體由于其行為違法,按照法律規定必須承擔的消極的法律后果。
稅收違法行為承擔的法律責任形式包括行政法律責任和刑事法律責任兩大類。
1.稅務違法行政處罰
主體:稅務機關
課題:違反法律、法規的管理相對人
具體種類有:
責令限期改正;罰款;沒收財產;收繳未用發票和暫停供應發票;停止出口退稅權。
2.稅務違法刑事責任
根據《稅收征管法》規定,情節嚴重的下列行為,構成犯罪的,應當追究刑事責任:
(1)納稅人偽造、變造、隱匿、擅自銷毀賬簿、記賬憑證,或者在賬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經稅務機關通知申報而拒不申報或者進行虛假的納稅申報,不繳或者少繳應納稅款的。
(2)納稅人欠繳應納稅款,采取轉移或者隱匿財產的手段,妨礙稅務機關追繳欠繳的稅款的。
(3)以假報出口或者其他欺騙手段,騙取國家出口退稅款的。
(4)以暴力、威脅方法拒不繳納稅款的。
(5)非法印制發票的。
(6)未經稅務機關依法委托征收稅款,致使他人合法權益受到嚴重損失的。
(7)稅務人員徇私舞弊,對依法應當一腳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的補一覺。
(8)稅務人員與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勾結,唆使或者協助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偷逃稅款行為的。
【例題·多選題】2008年10月20日,某稅務機關對某酒店檢查發現該酒店當年9月1日領取營業執照,未申請辦理稅務登記,下列說法正確的是( )。
A.該酒店應于領取營業執照30日內辦理稅務登記
B.稅務機關應責令該酒店限期辦理稅務登記
C.稅務機關可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相關規定對該酒店處以罰款
D.稅務機關可以吊銷該酒店營業執照
【答案】ABC
【例題·單選題】偷稅不構成犯罪的,除由稅務機關追繳其不繳或少繳稅款外,并處以不繳或少繳稅款( )。
A.50%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
B.50%以上5倍以下的罰金
C.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
D.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罰金
【答案】A
【例題·單選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規定,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或者虛開用于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的其他發票的稅款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應進行的處罰是( )。
A.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B.處10年以上有劃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C.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金
D.剝奪政治權利
【答案】A
3.稅務行政復議
(1)稅務行政復議的概念
當事人(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納稅擔保人等)不服稅務機關及其工作人員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依法向上一級稅務機關(復議機關)提出申請,復議機關經審理對原稅務機關具體行政行為依法作出維持、變更、撤銷等決定的活動。
(2)稅務行政復議的受案范圍
僅限于稅務機關作出的稅務具體行政行為。
(3)稅務行政復議的管轄
基本制度原則上是實行由上一級稅務機關管轄的一級復議制度。
(4)稅務行政復議程序
包括申請、受理、審理、決定等環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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