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頁:第一節 會計法律制度的構成 |
第 2 頁:第二節 會計工作管理體制 |
第 3 頁:第三節 會計核算 |
第 6 頁:第四節 會計監督 |
第一章 會計法律制度
第一節 會計法律制度的構成
一、會計法律制度的概念
1.會計法律制度,是指國家權力機關和行政機關制定的關于會計工作的法律、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的總稱,通常簡稱會計法規。
【例題·多選題】會計法律制度是指國家權力機關和行政機關制定的各種會計規范性文件的總稱。下列各項中,屬于會計法律制度的是( )。
A.會計法律
B.會計行政法規
C.會計部門規章
D.單位制定的內部監督制度
[答案]ABC
2.會計關系,是會計機構和會計人員在辦理會計事務過程中以及國家在管理會計工作過程中發生的經濟關系。
【例題·單選題】會計關系是( )在辦理會計事務過程中以及國家在管理會計工作過程中發生的經濟關系。
A.財政部門和管理人員
B.審計機關和審計人員
C.會計機構和會計人員
D.注冊會計師和會計師事務所
[答案]C
二、會計法律制度的構成 (幾乎年年都有考題)
目前,我國的會計法律制度基本形成了以《會計法》為主體的比較完整的會計法規體系,主要包括四個層次,即會計法律、會計行政法規、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和地方性會計法規。
(一)會計法律—《會計法》
1.會計法律是指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委會經過一定立法程序制定的有關會計工作的法律。
1999年l0月3 1日九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二次會議修訂通過的《會計法》,是會計法律制度中層次最高的法律規范,是制定其他會計法規的依據,也是指導會計工作的最高準則。
2.立法目的:規范會計行為,保證會計資料的真實、完整,加強經濟管理和財務管理,提高經濟效益;維護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
【例題·判斷題】國務院發布的《財務會計報告條例》的法律地位低于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 )
[答案]√
(二)會計行政法規
1.會計行政法規,是指由國務院制定并發布,或者國務院有關部門擬訂并經國務院批準發布,調整經濟生活中某些方面會計關系的法律規范。
會計行政法規的制定依據是《會計法》。
【例題·單選題】我國的會計法律制度包括會計法律,會計行政法規,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和地方性會計法規,其中由國務院制定的是( )。
A.會計法律
B.會計行政法規
C.會計規章
D.會計法
[答案]B
【例題·判斷題】會計行政法規,是指國務院制定發布或者國務院有關部門擬訂經國務院批準發布,調整各種會計關系的法律規范。( )
[答案]錯
2.《總會計師條例》
國有的和國有資產占控股地位或主導地位的大、中型企業必須設置總會計師。
總會計師是單位領導成員,協助單位負責人工作,直接對單位負責人負責。
擔任總會計師要求:取得會計師專業技術資格后,主管一個單位或單位內部一個重要方面的財務會計工作時間不少于3年。
【例題·單選題】總會計師應由具有( )以上專業技術資格的人員擔任。
A.高級會計師
B.注冊會計師
C.會計師
D.助理會計師
[答案]C
3.《企業財務會計報告條例》
財務會計報告分為年度、半年度、季度和月度財務報告。
年度、半年度財務會計報告包括:會計報表;會計報表附注;財務情況說明書。
會計報表包括:資產負債表、利潤表、現金流量表及相關附注。
(三)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
1.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是指國務院財政部門根據《會計法》制定的關于會計核算、會計監督、會計機構和會計人員以及會計工作管理的制度,包括部門規章和規范性文件。
2.會計部門規章
教材上部門規章只談了《企業會計準則——基本準則》,補充兩個:
《會計從業資格管理辦法》、《財政部門實施會計監督辦法》
部門規章由財政部制定,并由財政部部長簽署命令予以公布的制度辦法。
3.規范性文件
三大會計制度:《企業會計制度》《金融企業會計制度》《小企業會計制度》
2006年2月15日公布的38項具體會計準則。例如:《企業會計準則第22號—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
(四)地方性法規
地方性會計法規,指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委會在同憲法和會計法律、行政法規不相抵觸的前提下,制定發布的地方性會計規范性文件,也是我國會計法律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
如:《重慶市會計從業資格管理實施辦法》、《重慶市會計基礎工作規范考核標準》
本節考點回顧:
1.會計法律制度的四個層次;
2.每一層次分別由什么部門制定;
3.每個層次包括對應的法規;
4.反過來,《×××》屬于哪個層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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