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關于開展2012年護士執業注冊工作的通知,宣衛醫〔2012〕110號,各縣市區衛生局、市直各醫療衛生單位:根據省衛生廳統一安排,結合我市實際,現將我市2012年護士執業注冊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護士執業注冊
(一)申請執業注冊1.對象及條件(1)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2)在中等職業學校、高等學校完成教育部和衛生部規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護理、助產專業課程學習,包括在具有承擔中、高等醫學院校護理教學任務的、二級以上綜合醫院完成8個月以上護理臨床實習,并取得相應學歷證書;(3)通過衛生部組織的護士執業資格考試;(4)符合健康標準(詳見《辦法》第六條)。
2.申請護士執業注冊,應提交下列材料(1)護士執業注冊申請審核表1份;(2)申請人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1份(原件經當地衛生行政部門審核后退還申請人);(3)申請人學歷證書及專業學習中的臨床實習證明原件及復印件1份;(4)護士執業資格考試成績合格證明原件及復印件1份;(5)二級及以上醫院出具的6個月內健康體檢合格證明;(6)受聘醫療衛生機構聘任證書及復印件1份;(7)《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副本復印件1份;(8)正面免冠白底彩色小二寸近照1張。
注:辦理護士集體注冊時,同一醫療機構只需提交1份《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副本復印件。
3.其他情形(1)護士注冊申請應當自通過護士執業資格考試之日起3年內提出;逾期提出申請的,除提交上述材料外,還應當提交具有承擔中、高等醫學院校護理教學任務的、二級以上綜合醫院接受3個月臨床護理培訓并考核合格的證明。
(2)醫療衛生機構應為本機構聘用的護士集體申請辦理護士執業注冊。
(二)申請變更注冊
1.對象及條件護士在其執業注冊有效期內變更執業地點的。
2.護士申請變更注冊應當向擬執業地注冊主管部門報告,并提交下列材料:(1)護士變更注冊申請審核表2份;(2)申請人的《護士執業證書》;(3)受聘醫療衛生機構聘任證書及復印件1份;(4)擬執業醫療機構的《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副本復印件1份醫學敎育|網搜集整理;3.其他情形部隊醫療機構聘用的護士在其執業注冊有效期內變更執業地點到地方醫療機構工作的,需提交上述材料。
(三)注銷注冊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將為其注銷執業注冊:1.注冊有效期屆滿未延續注冊;2.受吊銷《護士執業證書》處罰;3.護士死亡或者喪失民事行為能力的。
(四)重新申請注冊
符合以下條件的護士,擬在醫療衛生機構執業時,應當重新申請注冊:1.注冊有效期屆滿未延續注冊的;2.受吊銷《護士執業證書》處罰之日起滿2年的。
注冊有效期屆滿未延續注冊者重新申請注冊時,應按照延續注冊要求提交材料外,凡中斷護理執業活動超過3年的,還應當提交我省具有承擔中、高等醫學院校護理教學任務的二級以上綜合醫院接受3個月臨床護理培訓并考核合格的證明。受吊銷《護士執業證書》處罰者重新申請注冊時,按照護士執業注冊的規定提交材料。
(五)未換發執業證書1.對象及條件2008年沒有換發護士執業證書且需要繼續執業的。
2.未換發執業證書,應提交下列材料(1)護士執業注冊申請審核表1份;(2)申請人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1份(原件經當地衛生行政部門審核后退還申請人);(3)二級及以上醫院出具的6個月內健康體檢合格證明;(4)《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副本復印件1份;(5)原頒《護士執業證書》正、副本原件; 2008年5月12日前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取得的《護理專業技術職稱證書》原件及復印件;(6)2007、2008、2009、2010、2011年五個年度繼續醫學教育學分證明;(7)能夠承擔中、高等醫學院校護理教學任務的二級以上綜合醫院接受3個月臨床護理培訓并考核合格的證明;(8)正面免冠白底彩色小二寸近照1張。
二、護士執業注冊辦理程序
(一)各縣市區衛生局、市直醫療機構按照衛生部2008版《護士執業注冊聯網管理信息系統》要求辦理護士注冊手續,負責對申請者提交的材料認真核對,并在申請審核表上簽署意見并加蓋公章,將護士信息錄入該系統,并在規定時間內將申請材料、匯總表(按首次注冊、變更注冊等類別分別統計)上報行政服務中心市衛生局窗口審核(同時附電子版一份)。
(二)嚴格按照填表要求填寫表格,注冊申請審核表表樣請在市衛生局網站下載。下載的表格不得改變其樣式和規格。凡提交材料統一用A4紙打印、復印(身份證正反面印在一頁紙上),并按所列順序裝訂成冊。
(三)注冊填表日期為2012年10月31日。
(四)護士執業注冊申請人隱瞞有關情況或提供虛假材料的,我局不予受理,并給予警告;已辦理注冊的,撤銷注冊。
(五)計劃生育技術服務機構護士,其執業注冊管理依照本通知。
三、集中審核時間安排
(一)11月28日:上午:涇縣衛生局下午:績溪縣衛生局(二)11月29日:上午:寧國市衛生局下午:旌德縣衛生局(三)11月30日:上午:郎溪縣衛生局下午: 宣州區衛生局市直各單位四、集中審核地點市行政服務中心衛生局窗口(昭亭南路與梅園路交叉口向西200米)。
五、上報材料中有關注意事項醫學|教育整理(一)身份證由縣市區衛生局審核后,其復印件背面須加蓋印章后上報,原件退還本人。市直醫療機構由市衛生局窗口審核后原件退還給本人。
(二)照片應是證件照,正面免冠白底彩色小二寸近照。
(三)須有正式聘書,聘期不得少于一年;有效聘期不得短于今年12月31日。
(四)申請人提供的臨床實習證明必須是原件或復印件(加蓋公章),臨床實習證明有各科室輪轉小結。其他證明一律不予認可。
(五)各縣市區衛生局、市直各醫療衛生單位需上報匯總表,填報日期統一填寫2012年10月31日。
聯系人:胡亮 古麗霞 聯系電話:2719285 3024002
2012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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