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南縣2012年護士證首次注冊工作通知各鄉鎮衛生院、中心衛生院,縣直各醫療衛生單位,各民營、個體、廠礦企事業單位醫療機構,計劃生育技術服務機構:我縣2012年護士首次注冊工作已開始,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 注冊范圍
本次護士首次注冊范圍是指經2012年參加全國護士執業資格考試成績合格,并受聘于我縣醫療衛生機構、計劃生育技術服務機構從事護理工作的人員。
二、注冊受理部門及時間
各單位(考生)根據通知要求,備齊所需材料后于2012年11月5日至11月12日交至沂南縣衛生局醫政科。
三、首次注冊提交材料
(一)護士執業注冊申請審核表1份(附件1);(二)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2份(身份證正反面復印在同一A4紙上);(三)申請人學歷證書及專業學習中的臨床實習證明原件及復印件1份;(四)縣衛生局指定的醫療機構(縣人民醫院、縣中醫醫院)出具的健康體檢證明(6個月內)原件1份(體檢單位不得為本單位職工出具體檢證明);(五)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副本復印件1份醫學|教育網搜集整理,需加蓋醫療機構公章,醫療機構校驗、變更等事項需復印完整;(六)醫療機構擬聘用證明1份;(七)免冠白底彩色小二寸近照1張;(八)護士執業注冊考試合格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九)其它要求:一個人準備兩個標準檔案袋,其中一袋裝原件(原件: 2012年護士執業注冊考試合格證明原件、畢業證原件、身份證復印件、臨床實習證明正反封面及芯的第一頁和最后一頁的復印件蓋檔案章。原件按照以上順序在左上角裝訂),另一個袋裝粘貼成冊的注冊申請表及其他復印件。
2010年(不含2010年)以前取得的護士執業證書未換證的或考試成績合格未首次注冊的,辦理注冊手續時除提交以上材料外,還須提交由我市指定的教學、綜合醫院(臨沂市人民醫院、沂水中心醫院)3個月臨床護理培訓并考核合格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四、相關說明
沒有工作單位的考生不予辦理護士執業注冊,合格證由本人妥善保管,3年內待有工作單位時再辦理執業注冊手續。護士注冊需要市衛生局集中材料后到省衛生廳辦理,每年僅辦理一次,過期不候。
沂南縣衛生局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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