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寧市2012年護士執業資格考試合格人員注冊通知各醫療衛生單位:
2012年護理初級(士)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暨護士執業資格考試結果已公布,為使符合注冊條件的人員正常執業,根據《護士條例》、《護士注冊管理辦法》以及《關于對2012年度護士執業資格考試合格人員中符合注冊條件的人員開展執業注冊的通知》(浙衛醫便函)的有關要求,決定對通過2012年護士執業資格考試并符合注冊條件的人員開展注冊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注冊對象
通過2012年護理專業畢業生護理初級(士)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暨護士執業資格考試,并符合有關注冊條件的護理人員。2012年護士執業資格考試成績合格線為:專業實務:80分,實踐能力:80分。一次考試通過兩個科目為考試成績合格。
醫療衛生機構負責為本機構聘用的護士集體申請辦理護士注冊手續。
二、注冊條件
根據《護士條例》和《護士注冊管理辦法》的要求,護士執業注冊必須符合以下條件:1.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2.在中等職業學校、高等院校完成教育部和衛生部規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護理、助產專業課程學習,包括在教學、綜合醫院完成8個月以上護理臨床實習,并取得相應學歷證書;3.通過2012年護理專業初級(士)資格考試;4.符合《護士注冊管理辦法》規定的健康標準。
三、注冊材料
1.《護士執業注冊申請審核表》原件并加貼照片;2.申請人身份證明(校驗原件交復印件);近期二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一張貼在身份證復印件空白處。
3.2012年度護理專業初級(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校驗成績單原件或復印件);或衛技專業資格證書復印件;4.申請人學歷證書(校驗原件交復印件);5.轄區衛生行政部門指定醫療機構出具的申請人6個月內健康體檢證明;6.醫療衛生機構擬聘用的相關材料。不得用勞務派遣合同、見習(實習)合同或進修合同代替聘用證明。
四、注冊步驟
(一)數據錄入請已配備護士執業注冊聯管理系統軟件機構版(市級醫院、康華醫院、博愛醫院)的醫療機構進入且必須進入“通過執業資格考試的護士首次注冊”模塊錄入2012年考試合格人員的有關首次注冊數據醫|學教育網搜集整理。于11月1日前完成數據錄入并將注冊材料上交至審批中心初審制證;未配備機構版軟件的醫療機構的注冊數據由衛生行政審批中心統一錄入。
(二)審核制證各單位于11月1日前將申請注冊材料上交到衛生行政審批中心,審批中心按照《浙江省護士執業注冊程序》規定的注冊程序,給予審核并制作證書(含網上審核)。請衛生行政審批窗口認真審核有關注冊申請材料,嚴把注冊準入關。所有材料審核無誤后,通過護士注冊軟件進行制證并加貼照片后將注冊材料及打印完畢的注冊證書后于11月中旬上交到嘉興市衛生局復審,復審無誤后集中上交至省衛生廳終審蓋章。目前《護士執業證》空白本衛生部尚未發放,待發放后將另行通知衛生行政審批中心到嘉興市局領取。
五、其他
根據護士注冊軟件的要求,請在“通過執業資格考試的護士首次注冊” 模塊中進行考試通過人員的錄入操作,準確選擇軟件模塊進入錄入注冊信息,否則信息無效。
二〇一二年十月十五日
北京 | 天津 | 上海 | 江蘇 | 山東 |
安徽 | 浙江 | 江西 | 福建 | 深圳 |
廣東 | 河北 | 湖南 | 廣西 | 河南 |
海南 | 湖北 | 四川 | 重慶 | 云南 |
貴州 | 西藏 | 新疆 | 陜西 | 山西 |
寧夏 | 甘肅 | 青海 | 遼寧 | 吉林 |
黑龍江 | 內蒙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