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河源市護士執業注冊變更注冊辦理指南:
一、行政許可內容1、對取得資格考試成績合格證明或護士執業資格證書擬在市衛生局批準的醫療、預防、保健機構及計劃生育機構中執業的護理技術人員進行執業注冊(含首次、再次注冊)。
2、對本機構注冊的護士的執業地點等事項進行變更注冊。
二、法律依據1、《護士條例》第七條、《護士執業注冊管理辦法》第二條;《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國務院令第412號)。
三、行政許可類型及數量核準事項,無數量限制,符合條件即予注冊。
四、行政許可條件(一)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二)在中等職業學校、高等學校完成國務院教育主管部門和國務院衛生主管部門規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護理、助產專業課程學習,包括在教學、綜合醫院完成8個月以上護理臨床實習,并取得相應學歷證書醫|學教育網搜集整理;(三)通過國務院衛生主管部門組織的護士執業資格考試;(四)符合國務院衛生主管部門規定的健康標準。
五、需提交資料(一)《廣東省護士執業注冊申請審核表》;(二)申請人身份證明(驗原件交復印件);(三)申請人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中等職業學校、高等學校(衛生主管部門或教育主管部門承認的)護理、助產專業畢業證書(驗原件交復印件);(四)護士執業資格考試成績合格證明(驗原件交復印件);(五)《廣東省護士執業注冊臨床實習證明》。在教學、綜合醫療機構完成8個月以上護理(助產)臨床實習及實習手冊審核證明(由醫療衛生機構查驗并出具);(六)醫療衛生機構擬聘用護士或助產士崗位(不含助理護士、護理員崗位)的有效證明(要求具體崗位細化到科室,從事臨床護理的才有效);(七)獲準開展健康服務的醫療機構出具的申請人6個月內的健康體檢證明原件;(八)正面免冠白底彩色2寸近照2張。
六、受理機關、地址及電話受理機關:河源市衛生監督所(河源市衛生局辦事機構);地址:河源市行政服務中心市衛生局窗口(河源市區紅星路與東華路交匯處);承辦人:潘樹濃電話:0762-3889338.
七、行政許可決定機關河源市衛生局。
八、審批流程
開始
↓
申請
(不予受理)不符合申請資格←↓→資料不齊全(補正資料,齊全后受理)
資料齊全
↓
受理
↓
承辦
↓
審核
↓
批準
↓
辦結
↓
結束
九、辦理時限自收到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做出決定,對具備本條例規定條件的,準予注冊,并發給護士執業證書;對不具備本條例規定條件的,不予注冊,并書面說明理由。
十、收費標準0元。
十一、有效期限護士執業注冊有效期為5年。
十二、行政許可的法律效力護士取得《護士執業證書》并經注冊后,方可按照注冊類別在醫療衛生保健機構從事護士工作。
十三、相關表格:可在廣東省衛生廳網站(www.gdwst.gov.cn)免費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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