異常分娩
第一節 產力異常
子宮收縮力異常:子宮收縮乏力;子宮收縮過強(每類又分為協調性子宮收縮和不協調性子宮收縮)。
(一)子宮收縮乏力的原因、臨床特點和診斷
1.原因
(1)頭盆不 稱或胎位異常:先露部下降受阻,不能緊貼子宮下段及宮頸,不能引起反射性子宮收縮力。
(2)子宮因素:子宮發育不良、子宮畸形(如雙角子宮等)、子宮壁過度膨脹(如雙胎、羊水過多、巨大胎兒等)、經產婦子宮肌纖維變性或子宮肌瘤等。
(3)精神因素:產婦精神緊張、恐懼、進食少臨產后過多消耗體力。
(4)內分泌失調:妊娠晚期和臨產后,參與分娩過程的主要激素分泌不足或功能不協調,致使子宮收縮乏力。
(5)藥物影響:臨產后使用鎮靜劑與鎮痛劑。
2.臨床特點與診斷
原發性——產程開始宮縮乏力,間歇長,產程進展慢。
繼發性——產程開始宮縮正常,產程進展到某階段(活躍期或第二產程)宮縮轉弱。
宮縮乏力有兩類:
協調性宮縮乏力(低張性宮縮乏力):宮縮具有正常的節律性、對稱性和極性,但收縮力弱,持續時間短,間歇期長且不規律,宮縮<2次/10分鐘。產程延長或停滯,宮腔內張力低,
不協調性宮縮乏力(高張性宮縮乏力):宮縮極性倒置,宮縮時宮底部不強,中段或下段強,宮縮間歇期宮壁不能完全松弛,宮縮不協調,宮口不能擴張,胎先露下降不理想,屬無效宮縮。
3.產程曲線異常:有8種:(掌握)
①潛伏期延長:從規律宮縮——至宮口擴張3cm。初產婦約需8小時,最大時限16小時,>16小時稱潛伏期延長。
②活躍期延長:從宮口擴張大3cm——至宮口開全。初產婦約需4小時,最大時限8小時,>8小時稱活躍期延長。
③活躍期停滯:進入活躍期后,宮口不再擴張2小時以上。
④第二產程延長:初產婦超過2小時,經產婦超過1小時尚未分娩。
⑤第二產程停滯:第二產程達1小時胎頭下降無進展。
⑥胎頭下降延緩:活躍晚期至宮口開大9~10cm,胎頭下降速度<1cm/小時。
⑦胎頭下降停滯:胎頭停留在原處不下降1小時以上。
⑧滯產:總產程超過24小時。
(二)子宮收縮乏力對母兒的影響
1.對產婦的影響
由于產程長,產婦疲乏無力、腸脹氣、排尿困難,影響宮縮,嚴重時脫水、酸中毒、低鉀血癥。第二產程延長,膀胱受壓形成尿漏,易引起產后出血。
2.對胎兒的影響
協調性宮縮乏力使產程延長,增加手術機會,對胎兒不利;不協調性宮縮乏力不能使宮壁完全放松,易發生胎兒窘迫。胎膜早破易造成臍帶受壓或脫垂,出現胎兒窘迫甚至胎死宮內。
(三) 子宮收縮乏力的預防與處理
1.預防
(1)加強妊娠期保健
(2)加強產時監護
(3)及時發現和處理難產因素。
2.處理
(1)協調性子宮收縮乏力:發現頭盆不稱,應及時剖宮產。
估計能經陰道分娩者,第一產程加強宮縮措施有:人工破膜、安定靜脈推注、針刺、縮宮素靜滴。第二產程出現宮縮乏力,給予縮宮素靜滴,行胎頭吸引術、產鉗術。若胎頭仍不銜接或伴胎兒窘迫征象,應行剖宮產。第三產程為預防產后出血,當胎肩露于陰道口時,靜注麥角新堿0.2mg,同時縮宮素10~20單位靜滴。
(2)不協調性子宮收縮乏力:處理原則是調整宮縮,恢復其極性。給予哌替啶100mg或嗎啡10~15mg肌注,恢復為協調性宮縮。此前嚴禁應用縮宮素。
(四)子宮收縮過強
1.協調性子宮收縮過強:宮縮的規律性、對稱性和極性正常,宮縮力過強、過頻。發生急產(總產程不足3小時)。
(1)對母兒的影響
①對母體的影響:宮縮過強過頻,致宮頸、陰道以及會陰裂傷、產褥感染及產后出血。
②對胎兒及新生兒的影響:胎兒宮內缺氧,新生兒窒息甚或死亡。胎頭娩出過快,致新生兒顱內出血。易發生感染、骨折、外傷。
(2)處理:臨產后不宜灌腸。提前做好接產準備。產后仔細檢查宮頸、陰道、外陰,有撕裂及時縫合。如為未消毒接產,應給抗生素預防感染。
2.不協調性子宮收縮過強
包括強直性子宮收縮(多因分娩受阻、不恰當應用縮宮素、發生胎盤早剝等,)和子宮痙攣性狹窄環(不恰當應用縮宮素)。
第二節 骨產道異常
(一)狹窄骨盆及其分類
狹窄骨盆——骨盆徑線過短或形態異常,阻礙胎先露部下降,影響產程進展。狹窄骨盆可以一個或多個徑線過短,也可以一個或多個平面狹窄。
1.骨盆入口平面狹窄
骶恥外徑<18cm,骨盆入口前后徑<10cm。包括單純扁平骨盆和佝僂病性扁平骨盆。
2.中骨盆及骨盆出口平面狹窄
坐骨棘間徑<10cm,坐骨結節間徑<8cm,恥骨弓角度<90°,包括漏斗骨盆和橫徑狹窄骨盆。
3.骨盆三個平面狹窄
骨盆入口、中骨盆及骨盆出口平面均狹窄,每個平面徑線小于正常值2cm或更多,稱均小骨盆,多見于身材矮小、體形勻稱的婦女。
4.畸形骨盆
骨盆失去正常形態,包括骨軟化癥骨盆和偏斜骨盆等。
(二)狹窄骨盆的診斷
1.估計頭盆關系
已臨產胎頭仍未入盆,應檢查頭盆是否相稱 ------跨恥征。
2.骨盆測量
(1)骨盆外測量:骶骨外徑<18cm為扁平骨盆。坐骨結節間徑<8cm,恥骨弓角度<90°,為漏斗型骨盆。
(2)骨盆內測量:對角徑<11.5cm,屬扁平骨盆。坐骨棘間徑<10cm為中骨盆平面狹窄。坐骨結節間徑<8cm,與出口后矢狀徑之和<15cm,為骨盆出口平面狹窄。
(三)狹窄骨盆對母兒的影響
1.對母體的影響
骨盆入口狹窄影響胎先露部銜接,易發生胎位異常,引起繼發性宮縮乏力,產程延長或停滯。中骨盆狹窄影響胎頭內旋轉,易發生持續性枕橫位或枕后位。胎膜早破及手術助產增加感染機會;嚴重梗阻性難產可致子宮破裂。
2.對胎兒及新生兒的影響
頭盆不稱易發生胎膜早破、臍帶脫垂,導致胎兒窘迫,甚至胎兒死亡;產程延長,胎頭受壓,易發生顱內出血;產道狹窄,手術助產機會增多,易發生新生兒產傷及感染。
(四)狹窄骨盆在分娩時的處理
原則:明確狹窄骨盆的類別和程度,了解胎位、胎兒大小、胎心率、宮縮強弱、宮頸擴張程度、破膜與否,結合年齡、產次、既往分娩史綜合判斷,決定分娩方式。
1.一般處理
保證營養及水分攝入,必要時補液。監測宮縮強弱,勤聽胎心及檢查胎先露部下降程度。
2.骨盆入口狹窄的處理
(1)明顯頭盆不稱:骶恥外徑<16cm,骨盆入口前后徑<8.5cm者,應行剖宮產。
(2)輕度頭盆不稱:骶恥外徑16~18cm,骨盆入口前后徑8.5~9.5cm,足月<3000g,胎心率正常,可試產。出現宮縮乏力,胎膜未破者在宮口擴張3cm時行人工破膜。試產2~4小時,胎頭仍不入盆,或伴胎兒窘迫征象,應及時剖宮產。胎膜已破,為了減少感染,應縮短試產時間。
3.中骨盆及骨盆出口狹窄的處理
(1)中骨盆平面狹窄:胎頭俯屈及內旋轉受阻,易發生持續性枕橫位或枕后位。
(2)骨盆出口平面狹窄:不應進行試產。出口橫徑與出口后矢狀徑之和>15cm,可經陰道分娩。
4.骨盆三個平面均狹窄的處理
主要為均小骨盆。估計胎兒不大,頭盆相稱,可以試產。若胎兒較大,明顯頭盆不稱,胎兒不能通過產道,應盡早剖宮產。
5.畸形骨盆的處理
畸形嚴重、頭盆不稱明顯者,應及時剖宮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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