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印發《中醫藥信息化建設“十二五”規劃》(簡稱“規劃”),提出力爭到2015年基本構建統一高效的國家、省、區域(地市或縣級)三級中醫藥信息平臺;形成一批覆蓋中醫藥主要業務的應用系統;基本建立中醫藥數據資源庫和中醫藥信息標準體系;建立一支中醫藥信息化專業復合型人才隊伍,為中醫藥信息化工作開展提供必要的人才保障。
《規劃》提出將以服務應用,惠及居民;統籌規劃,分步實施;政府主導,合力建設;資源共享,保障安全為基本原則,著力發展以下9項主要任務:
第一,中醫藥信息平臺建設。
依托國家綜合衛生管理信息平臺,構建覆蓋國家、省級、區域(地市或縣級)三級中醫藥信息平臺,完善國家級中醫藥綜合管理信息中心建設,建立國家中醫藥信息專網,實現國家級中醫藥管理部門對全國中醫藥的綜合管理和業務協同。
第二,基于信息平臺的重點業務信息系統建設。
建設中醫藥電子政務管理系統、綜合統計管理信息系統、中醫藥公共信息服務系統、中醫醫療服務信息系統,中醫藥預防保健信息系統。
第三,中醫藥科技信息化建設。
繼續開展國家中醫臨床研究基地中醫醫療與臨床科研信息共享系統建設,采集可供臨床和科研共享的結構化臨床數據,逐步實現中醫臨床科研信息管理一體化。整合建立中醫藥科研信息管理系統和科技文獻數據庫,加強全國中醫藥數據中心建設。建立中醫藥科研實驗室數據交換、臨床研究倫理審查等信息服務平臺。建立中藥材資源數據庫,開展基于地理信息系統的重要中藥材資源的網絡化共享平臺建設,實時監測中藥資源變化。
第四,中醫藥教育信息化建設。
建設國家級中醫藥繼續教育網絡管理信息系統,推動中醫藥遠程教育發展。建立中醫電子病歷、中藥資源鑒定等教學系統,促進中醫藥院校教學信息化、現代化和規范化。推進中醫藥重點學科信息管理共享平臺建設。
第五,中醫藥文化建設信息化。
開展中醫藥文化信息資源共享試點工程建設,構建多層次、多渠道中醫藥文化傳承和傳播信息平臺。開展中醫藥文化資源統計和數據挖掘系統研究,建立中醫藥文物古籍數據庫。
第六,中醫藥對外交流信息化。
建立中醫藥對外交流信息數據庫。組織中醫藥信息國際標準提案研究。建設中醫藥服務貿易信息平臺,建立和完善中醫藥服務貿易統計體系。
第七,中醫藥標準信息平臺建設。
推動中醫藥標準制修訂網上工作平臺,建立中醫藥標準化研究基礎數據庫。開展中醫藥標準化管理信息系統建設,建設中醫藥標準化資源共享的信息服務平臺。建立中醫醫院標準化應用推廣網絡平臺,制作中醫藥標準應用推廣視頻課件。研究開展蒙、藏、維等民族醫藥信息標準制修訂。
第八,中醫藥資源數據庫建設。
整合、完善中醫藥基礎數據庫,建立中醫藥數字化虛擬研究院。推動中醫藥數字圖書館和博物館資源庫建設,初步構建跨區域中醫藥數字化圖書館服務平臺。
第九,中醫藥信息標準體系建設。
構建中醫藥信息標準體系,編制《中醫藥信息標準體系表》,制修訂中醫藥數據元及值域代碼標準、中醫藥數據集標準等基礎標準和規范。開展與電子健康檔案、電子病歷、醫保、新農合等互聯互通相關的中醫藥信息標準制修訂,制訂符合中醫藥醫療服務體系架構和業務活動實際的信息參考模型、共享電子文檔信息模型。開展中醫藥信息標準和規范應用測評和評價,建立中醫藥信息標準目錄服務網站,推動中醫藥信息標準的應用。開展現行衛生信息標準在中醫藥領域適用性研究,提高中醫藥信息標準適用性。建立基于數字證書和電子簽名的中醫藥業務信息體系,研究制定中醫藥行業電子認證服務技術標準。成立中醫藥信息標準技術委員會,開展中醫藥信息標準化理論與技術方法研究,指導中醫藥信息標準的制修訂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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