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國家“十二五規定”和執業藥師有什么關系?
2012年發布的《國家藥品安全“十二五”規劃》在完善執業藥師制度、加強執業藥師配備使用管理方面作出了重大部署——“自2012年開始,新開辦的零售藥店必須配備執業藥師;到‘十二五’末,所有零售藥店法人或主要管理者必須具備執業藥師資格,所有零售藥店和醫院藥房營業時有執業藥師指導合理用藥,逾期達不到要求的,取消售藥資格。”
簡而言之,社會零售藥店和醫院藥房以后也都得配備執業藥師,否則不具備售藥資格。
二、新版GSP對執業藥師的規定是什么?
新修訂的《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簡稱GSP)于2013年6月1日起正式實施,為配合藥品安全“十二五”規劃對執業藥師配備的要求,新修訂GSP規定了藥品零售企業的法定代表人或企業負責人應當具備執業藥師資格;企業應當按國家有關規定配備執業藥師,負責處方審核,指導合理用藥。
看來,零售藥店必須聘請執業藥師了,否則只能“關門大吉”了。
三、具備什么條件,方可報考執業藥師?
簡單而言,取得藥學(中藥學)或相關專業(化學專業、醫學專業、生物學專業)即可報考執業藥師,對于工作年限的要求是:中專畢業后工作7年,大專5年,本科3年。
四、執業藥師是二年內通過就可以嗎?
國家執業藥師資格考試規定兩年為一個考試周期。即參加全部科目考試的人員須在連續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各科目考試合格標準均為60分(各科目試卷滿分均為100分)。 例如:應試人員于當年參加執業藥師資格考試,有兩個科目的考試成績合格;第二年須參加另外兩個科目的考試,若成績合格則視為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若其中有一個科目考試成績不合格,則第三年只承認第二年考試中合格科目的成績,另外三個科目須重新參加考試,如此滾動。 免試藥一和藥二的人員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藥綜以及藥事的考試。
五、執業藥師考試難度大嗎?
執業藥師考試分為藥學、中藥學兩個類別,一共考四科,每科所含科目情況如下表所示:
總體而言,執業藥師考試難度并不大,但考核的知識面比較寬泛,即便是藥學專業出身,由于備考時間長、實際工作與專業知識關聯性不強,對大部分專業知識遺忘地也比較多,對于非藥學專業出身的,很多人更是感覺看專業書籍 “如讀天書”。這樣一類人群非常有必要參加一些正規、專業的培訓。
六、如何選擇執業藥師培訓課程?
針對大部分執業藥師應考人員的專業基礎薄弱,導致通過率低的問題,部分省市藥監局舉辦了面授輔導班。但是由于地域的復雜性,大部分考生不便于到省市參加統一的面授輔導。業內培訓專家建議選擇一些正規機構的遠程視頻輔導課程,進行網絡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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