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頁:一、急性白血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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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 頁:例題 |
第三十四節 白 血 病
一、急性白血病
【診斷】
起病急緩不一,以發熱、貧血、出血及組織器官浸潤為主要表現。
(1)發熱 多表現為中度發熱或高熱。當體溫>38.5℃時往往提示繼發感染。
(2)貧血 半數患者就診時已有重度貧血。
(3)出血 以皮膚瘀點、瘀斑,鼻、牙齦及月經過多最常見。嚴重的可發生顱內出血及眼底出血。
(4)白血病細胞增殖浸潤表現
①淋巴結和肝脾腫大 淋巴結腫大以急性淋巴細胞白血病( ALL)多見;肝脾多輕到中度腫大,巨脾主要見于慢粒急變、毛細胞白血病和幼淋細胞白血病。
②骨關節癥狀 胸骨下端壓痛、叩擊痛對診斷有重要價值。
③口腔癥狀 牙齦增生、腫脹。
④眼部、皮膚表現 較少見,可引起眼球突出、復視或失明。累及皮膚形成皮膚粒細胞肉瘤。
⑤中樞神經系統表現 以兒童ALL最常見,表現為頭痛、頭暈、嘔吐,重者有頸項強直、抽搐和昏迷。
⑥睪丸浸潤 呈一側性無痛腫大,多見于兒童急淋緩解期。
【鑒別診斷】
1.骨髓增生異常綜合征(MDS) 骨髓中原始細胞占不到30%,且部分最終發展為AL。
2.巨幼細胞貧血 骨髓中原始細胞不增多,糖原(PAS)染色表現強陽性。
3.其他 應與再生障礙性貧血( AA)、特發性血小板減少性紫癜(ITP)相鑒別,骨髓、免疫學和遺傳學檢查可明確診斷。
【進一步檢查】
1.血象、血涂片分類檢查。
2.骨髓象是白血病診斷和分型的重要依據。
3.有條件的醫院可進一步查細胞化學、免疫學、染色體和基因等相關檢查。
4.血生化檢查、尿酸、中樞神經系統白血病(CNS-L)檢查。
【治療原則】
1.一般治療
(1)緊急處理 高白細胞血癥包括白細胞單采,水化、堿化,糾正水電解質紊亂,同時給予化療和化療前預處理。
(2)防治感染 消毒隔離,抗感染,粒細胞輸入,應用升白細胞藥物,大劑量丙種球蛋白輸注。
(3)控制出血 輸注血小板,使外周血小板維持在20×109/L以上。
(4)糾正貧血 輸注全血。
(5)防治高尿酸血癥 腎病治療以水化、堿化尿液為主。高細胞性白血病化療時可預防性使用別嘌呤醇。
(6)營養支持 補充營養,給予高蛋白、高熱量和易消化食物。
(7)促進造血恢復 應用粒細胞集落刺激因子、促紅素和粒-巨細胞集落刺激因子等。
2.化療
(1) ALL化療方案
①誘導緩解治療兒童采用VP方案,成人多在VP方案基礎上加門冬酰胺酶(VLP)或柔紅霉素(VDP)或四藥聯合(VLDP)。
②緩解后治療包括鞏固強化、維持治療和造血干細胞移植( HSCT)。
③防治中樞神經系統白血病。
(2)急性粒細胞白血病(AML)化療方案
①誘導緩解治療標準方案為DA方案。
②緩解后治療可采用誘導緩解方案+HDAra-C鞏固強化,高危患者宜HSCT。
3.免疫治療用于微小殘留病灶的治療。
4.骨髓移植骨髓或外周造血干細胞移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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