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絡
1.經絡的概念:經絡是運行氣血聯絡臟腑肢節溝通上下內外的通路。經絡是經脈和絡脈的總稱。
2.經絡系統的組成:
(1)經脈:十二正經、奇經八脈、十二經別。
(2)絡脈:十五別絡、浮絡、孫絡。
3.十二經脈:
(1)名稱:手三陰經(手太陰肺經、手厥陰心包經和手少陰心經),手三陽經(手陽明大腸經、手少陽三焦經和手少陽小腸經),足三陰經(足太陰脾經、足厥陰肝經和足少陰腎經),足三陽經(足陽明胃經、足少陽膽經和足太陽膀胱經)。
(2)走向和交接規律:
手三陰經從胸走手,與其相為表里的手三陽經交會;手三陽經從手走頭,與其同名的足三陽經交會;足三陽經從頭走足,與其相為表里的足三陰經交會;足三陰經從足走向腹、胸,與手三陰經交會。
故相為表里的陰經與陽經在四肢部交接;同名的手足陽經在頭面部交接,手足陰經在胸部交接。
(3)分布規律 :在四肢部外側:陽明在前,少陽在中,太陽在后;內側:太陰在前,厥陰在中,少陰在后(內踝上8寸以下,厥陰在前,太陰在中)。
(4)表里關系:按臟腑表里關系配屬。
(5)流注次序:手少陰肺經開始至足厥陰肝經
(6)循行部位:《靈樞·經脈》記載
4.奇經八脈
(1)含義:是督脈、任脈、沖脈、帶脈、陰蹺脈、陽蹺脈、陰維脈、陽維脈的總稱。
(2)生理作用:一是進一步密切十二經脈之間的聯系;二是調節十二經脈的氣血;三是與肝、腎等臟及女子胞、腦、髓等奇恒之府的關系較為密切。
(3)督脈、沖脈、任脈均起于胞中,稱“一源三歧”;督脈為“陽脈之海”、任脈為“陰脈之海”,沖脈為“十二經脈之海”;帶脈圍腰一周,猶如束帶,能約束縱行諸脈;陰蹺陽蹺脈均起于足踝下,有濡養眼目,司眼瞼之開合和下肢運動的功能;陰維脈維絡諸陰,陽維脈維絡諸陽。
5.經別
(1)循行特點:離、入、出、合。
(2)生理功能:加強十二經脈中相位表里的兩經在體內的聯系;加強體表于體內、四肢與軀干的向心性聯系;加強十二經脈對頭面的聯系;擴大十二經脈的主治范圍;加強足三陰經、足三陽經與心的聯系。
6.別絡
(1)含義:從經脈分出的支脈,大多分布于體表。共十五條即十二經脈,加上任脈、督脈的絡脈和脾之大絡。從別絡分出的細小絡脈,稱為“孫絡”;分布于皮膚表面的絡脈,稱為“浮絡”。
(2)生理功能:加強十二經脈中互為表里的兩條經脈之間的體表聯系,同時加強人提前、后、側面絡脈的統一聯系。
7.經筋:十二經脈連屬于筋肉的體系,主要作用是約束骨骼,有利于關節的屈伸運動。
8.皮部:十二經脈及其所屬絡脈在體表的分區,也是十二經脈之氣的散布所在。
9.經絡的生理功能:
(1)溝通表里上下,聯系臟腑器官。
(2)通行氣血,濡養臟腑組織。
(3)感應傳導作用。
(4)調節機能平衡。
10.經絡學說的應用:
(1)闡釋病理變化。
(2)指導疾病的診斷和治療:藥物歸經理論和“引經報使”理論。
防治原則
一、預防
1.未病先防
(1)調養身體,提高正氣抗邪能力。
調攝精神:“恬淡虛無,真氣從之,精神內守,病安從來。”
加強鍛煉、生活起居應有規律和藥物預防及人工免疫。
(2)防治病邪的侵害:“虛邪賊風,避之有時。”
2.既病防變:包括早期診治和根據疾病傳變規律,先安未受邪之地。
二、治則
1.概念:治則是治療疾病的法則。它是在整體觀念和辯證論治精神指導下制定的、對指導臨床治療具有普遍指導意義的方法。治則是指導治法的總則治法是治則的具體化。
2.治病求本:治病求本就是尋找出疾病的根本原因,并針對根本原因進行治療。本和標是相對的概念,有多重含義,可以用來說明病變過程中的各種矛盾主次關系。
(1)正治與反治:“逆者正治,從者反治。”
①正治:又稱逆治,是逆其證候性質而治的一種常用治則。逆,指采用方藥的性質與疾病的性質相反。正治法適用于疾病征象與疾病本質相一致的病證,是臨床上最常用的一種治療方法。
“寒者熱之”、“熱者寒之”、“虛則補之”、“實則瀉之”。
②反治:又稱從治,是順從疾病假象而治的一種治療方法。從,指采用方藥的性質與疾病的假象相一致。
“熱因熱用”、“寒因寒用”、“塞因塞用”、“通因通用”。
(2)治標與治本:
①急則治其標:“先病而后生中滿者,治其標”、“小大不利,治其標”。
②緩則之氣本:對慢性病或急性病恢復期有重要意義。
③標本兼治:標病本病并重時用。
三.扶正與祛邪
(1)扶正與祛邪的概念及關系:
扶正即是扶住正氣,增強體質,提高機體抗邪能力,多用補虛之法;祛邪即是祛除病邪,使邪去正安,多用瀉實之法。二者相互為用,相輔相成。
(2)扶正祛邪的運用原則:
扶正適用于以正氣虛為主,而邪氣也不盛的虛性病證。
祛邪適用于以邪實為主,而正氣未衰的實性病證。
扶正與祛邪兼用適用于正虛邪實病證,而且兩者同時兼用則扶正不留邪,祛邪不傷正。
先祛邪后扶正用于邪盛正虛,但正氣尚耐攻或兼扶正反會助邪之證。
先扶正后祛邪用于正虛邪實,以正虛為主者,因兼以攻邪反更傷正。
四.調整陰陽
(1)損其偏盛:治熱以寒(熱著寒之);治寒以熱(寒者熱之)。
(2)補其偏衰:“壯水之主,以制陽光”、“益火之源,以消陰翳”、“陽中求陰”、“陰中求陽”,即在補陰時適當配用補陽藥,補陽時適當配用補陰藥。
“其高者,因而越之;其下者,引而竭之;中滿者,瀉之于內;其有邪者,漬形以為汗;其在皮者,汗而發之;其慓悍者,按而收之;其實者,散而瀉之。審其陰陽,以別柔剛,陽病治陰,陰病治陽,定其血氣,各守其鄉。”
五.調整臟腑功能:根據各臟腑生理上的相互聯系、病理上相互影響的道理,注意調整各臟腑之間的關系,使其功能協調,才能收到好的治療效果。
六.調理氣血關系
調理氣血關系的原則為:“有余瀉之,不足補之”。氣虛致血虛或氣血兩虛者,治以氣血雙補,以補氣為主;氣虛血瘀,治以補氣行血;氣滯血瘀,治以理氣活血化瘀;氣虛不能攝血,治以補氣攝血;血脫者,急以補氣固脫。
七.因時、因地、因人制宜
(1)因時制宜:根據不同季節氣候特點,選擇制定適宜的治療用藥原則。“用寒遠寒、用涼遠涼、用溫遠溫、用熱遠熱。”
(2)因地制宜:根據不同地區的地理特點,選擇制定適宜的治療用藥的原則。“西北之氣,散而寒之;東南之氣,收而溫之。所謂同病異治也。”
(3)因人制宜:根據病人年齡、性別、體質、生活習慣的不同特點,選擇制定適宜的治療用藥的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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