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醫生簽約服務是推進分級診療的兩個主要抓手之一。近日,國家衛計委下發了《關于做實做好2017年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工作的通知》(國衛基層函〔2017〕164號),其中有一句話“實行全科醫生雙注冊制度”引起了大家注意。
但是,到底“全科醫生雙注冊制度”是個啥,目前沒有找到具體明確的表述,所以不敢有過多猜測。從《醫師執業注冊管理辦法》看,執業注冊涉及執業地點、執業類別、執業范圍三項,新修訂的執業注冊管理辦法已經將執業地點從“醫療機構”變為“省或縣域”,因此,當下人們最關注的就是“執業范圍”了,估計這里所講的“雙注冊”大意也是要在“執業范圍”上做“功課”。
為什么大家對此如此關注?據一些基層醫療機構和民營醫院管理者反映,一些經過全科醫生規范化培訓取得合格證書的醫生,并不能順利獲得全科醫學專業注冊,甚至當地衛生行政部門不允許民營醫院設置全科醫學科。
實際上,2001年6月,原衛生部、國家中醫藥局曾經下發過一個《關于醫師執業注冊中執業范圍的暫行規定》的通知(衛醫發〔2001〕169號 ,下稱《通知》)。其中規定,醫師進行執業注冊的類別必須以取得醫師資格的類別為依據。醫師依法取得兩個或兩個類別以上醫師資格的,除以下兩款情況之外,只能選擇一個類別及其中一個相應的專業作為執業范圍進行注冊,從事執業活動。醫師不得從事執業注冊范圍以外其他專業的執業活動。
那么,“除外的兩款情況”是什么呢?
一是,在縣及縣級以下醫療機構(主要是鄉鎮衛生院和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執業的臨床醫師,從事基層醫療衛生服務工作,確因工作需要,經縣級衛生行政部門考核批準,報設區的市級衛生行政部門備案,可申請同一類別至多三個專業作為執業范圍進行注冊。
二是,在鄉鎮衛生院和社區衛生服務機構中執業的臨床醫師因工作需要,經過國家醫師資格考試取得公共衛生類醫師資格,可申請增加公共衛生類別專業作為執業范圍進行注冊;在鄉鎮衛生院和社區衛生服務機構中執業的公共衛生醫師因工作需要,經過國家醫師資格考試取得臨床類醫師資格,可申請增加臨床類別相關專業作為執業范圍進行注冊。
除以上“兩項”特殊情況外,《通知》還對計劃生育技術服務機構中執業的臨床醫師,其執業范圍明確為計劃生育技術服務專業。同時,對在醫療機構中執業的臨床醫師以婦產科專業作為執業范圍進行注冊的,其范圍含計劃生育技術服務專業。
《通知》還明確規定,醫師注冊后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屬于超范圍執業:
對病人實施緊急醫療救護的;
臨床醫師依據《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規定》和《全科醫師規范化培訓試行辦法》等,進行臨床轉科的;
依據國家有關規定,經醫療、預防、保健機構批準的衛生支農、會診、進修、學術交流、承擔政府交辦的任務和衛生行政部門批準的義診等;
省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情形。
因此,即使沒有全科醫學培訓經歷,也不是就只能注冊內科、外科、婦產科、兒科等某一個專科。
而一旦經過全科醫學轉崗培訓合格能夠注冊“全科醫學”后,就可以直接處理包括內科、外科、兒科等專科的常見病癥。
由此可見,基層醫療機構醫師執業范圍的界定其實不是政策問題,更像是政策執行問題。如果這個落實到位了,“全科醫生雙注冊制度”也就直接形成了。
作者/徐毓才(陜西省山陽縣衛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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