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大文件即將出臺,45萬中醫徹底解放
6月20日,國務院法制辦就《中醫診所備案管理暫行辦法》和《中醫醫術確有專長人員醫師資格考核注冊管理暫行辦法》公開征求意見。
國務院表示,根據《中醫藥法》有關規定,國家中醫藥管理局起草了《中醫診所備案管理暫行辦法(征求意見稿)》和《中醫醫術確有專長人員醫師資格考核注冊管理暫行辦法(征求意見稿)》2部部門規章草案,并報國家衛生計生委審核。根據《規章制定程序條例》及立法工作要求,現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這是繼4月份中醫藥管理局征集意見后,這兩個文件距離正式出臺又近了一步。
據國家衛計委《2015年我國衛生和計劃生育事業發展統計公報》顯示,2015年末,全國中醫藥衛生人員總數達58.0萬人,其中:中醫類別執業(助理)醫師45.2萬人。
或許隨著《中醫診所備案管理暫行辦法》的正式出臺,45萬中醫師感受到的是天空海闊。
只需備案就可開中醫診所
《中醫診所備案管理暫行辦法》表示:舉辦中醫診所的,報擬舉辦診所所在地縣級中醫藥主管部門備案后即可開展執業活動。中醫診所設置不受《醫療機構設置規劃》的限制。
縣級中醫藥主管部門具體負責本行政區域內中醫診所的備案工作。
縣級中醫藥主管部門收到備案材料后,對材料齊全且符合要求的予以備案,即發放統一格式的《中醫診所備案證》;材料不全或者不符合要求的,應當當場或5日內一次告知備案人補正相關材料。
開診所要有醫師資格證,沒有的話也可以
文件表示:中醫診所負責人應當具有中醫類別《醫師資格證書》并經注冊后在醫療、預防、保健機構中執業滿5年。如果沒有,具有《中醫(專長)醫師資格證書》也可以。
如何取得“中醫(專長)醫師資格證書”,在《中醫醫術確有專長人員醫師資格考核注冊管理暫行辦法(征求意見稿)》中給出了詳細的通道。
文件表示:以師承方式學習中醫或者經多年實踐,醫術確有專長的人員,可以申請參加中醫醫術確有專長人員醫師資格考核。并列出了具體條件:
連續跟師學習中醫滿5年,掌握獨具特色、安全有效的中醫診療技術方法,經指導老師評議合格;具有醫術淵源,從事中醫醫術實踐活動或者在中醫醫師指導下從事中醫醫術實踐活動滿5年,掌握獨具特色、安全有效的中醫診療技術方法,并得到患者的認可。(詳見附件)
大放開后,監管更嚴
從這兩個文件來看,放開后,伴隨的是嚴格的監管。
《中醫診所備案管理暫行辦法(征求意見稿)》中,對于中醫診所亂收費、虛假宣傳、擅自執業、超范圍經營等行為,都明確了懲治措施和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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