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體育、藝術特長生專業考試
凡報考普通高中體育、藝術特長生及五年制高職、中職體育、藝術類的考生均需參加專業考試。
考試時間:2013年4月13日至14日(星期六、星期日)兩天進行。由市招考辦及承辦學校共同組織實施(具體辦法另行文通知)。
九、招生計劃
五年制高職、普通中專、職業高中、電視中專以及普通高中學校招生計劃以省發改委、省教育廳、玉溪市發改委、玉溪市教育局下發的文件為準。
(一)市屬高中指令性計劃的分配
1、指令性計劃(含全市擇優、定向擇優、特長生計劃三類)
(1)全市擇優計劃。
招生學校指令性總計劃的65%用于全市擇優錄取計劃(包括少小民族),在全市范圍內擇優錄取。
(2)縣區定向擇優計劃。
招生學校指令性總計劃的32%用于定向擇優計劃,定向分配到縣區,再由各縣區分配到初中學校。
具體分配方案如下:
、 紅塔區、江川縣、澄江縣、通?h四縣區定向擇優計劃=(學校指令性計劃×30%÷全市報名人數之和)×戶籍所在縣報名數(a. 含在本市其他縣(區)借考考生數;b. 減去該縣報名數中外地借考考生數)。
② 華寧縣、易門縣、峨山縣、新平縣、元江縣五縣定向擇優計劃=(學校指令性計劃×35%÷全市報名人數之和)×戶籍所在縣報名數(a. 含在本市其他縣(區)借考考生數;b. 減去該縣報名數中外地借考考生數)。
各縣區教育局在以上分配計劃的基礎上,再分配到相應初中學校。
定向計劃完不成的學校,收回到該縣區,在該縣區范圍內擇優錄取;再完不成計劃,收回市里全市擇優錄取。
(3)特長生計劃
招生學校指令性總計劃的3%用于“特長生”計劃(未用完的特長生計劃,則用于全市范圍內擇優錄取)。
2、擇校生計劃(含全市擇優、學校自主招生二類)
(1)全市擇優:市直高中學校擇校生總計劃的80%由市教育局在全市擇優錄取;
(2)自主招生:市直高中學校擇校生總計劃的20%由招生學校自主錄取。
(二)縣區屬高中的計劃分配
根據云南省教育廳文件《云南省教育廳關于初中教育評價制度改革的意見》(云教基〔2009〕34號)精神,各縣區教育局進行分配,并報市教育局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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