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部分 計算機輔助評卷
2013年中考各學科實行計算機輔助評卷,評卷工作由市教育局統一組織,成績統一公布。
一、加強評卷工作的組織領導
中考評卷工作要成立由市、區招生考試部門與教研部門組成的評卷領導小組,負責整個評卷工作的組織、管理和實施。
二、評卷人員的聘請
要選聘思想品德好、責任心強、業務水平高、身體健康、本年度無直系親屬參加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考試的教師參加評卷,同時做好評卷教師的培訓工作。
三、評卷安排
(一)各學科在評卷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成立學科評卷組,由評卷領導小組選定正、副科組長。正、副科組長分工負責本學科的評卷組織工作、質量檢查工作和評卷復查工作等。
(二)各科評卷組要組織全體教師學習和討論試題答案和評分標準,以及評分補充說明,并結合考生答卷進行試評。經過試評,統一認識,統一標準,再開始正式評卷。
(三)評卷點要建立門衛值班制度。評卷工作人員及教師一律憑市教育局發放的工作證進入評卷場。評卷場不準會客、閑談、上網。
四、成績公布
成績公布后,考生可憑準考證號、密碼登錄珠海市招生考試網(http://www.zheec.net)查詢考試成績,也可到原畢業學校查詢考試成績。
五、成績復查
(一)7月2日公布成績。7月3-4日,對成績有疑問的,考生可憑準考證到原畢業學校登記復查或者直接在珠海市招生考試網(http://www.zheec.net)上申請,社青類考生也可到市招生辦登記, 逾期不予受理。
(二)評卷領導小組組織人員進行成績復查,復查結果如有更改,由市、區招生考試部門通知有關學校和考生。復查結果無誤的,不另行通知。
(三)復查范圍只限于答題有無漏評、漏記分、錯記分、錯分等項目,不涉及對評分標準的掌握寬嚴問題。
第七部分 網上錄取
2013年中考錄取實行計算機遠程網上錄取,錄取工作由市教育局統一組織,錄取結果統一公布。
一、錄取原則
(一)錄取工作要遵循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嚴格執行招生計劃,按考生的成績、志愿和招生計劃數擇優錄取。
(二)普通高中學校的招生,采取分數優先原則,從參加今年我市中考的考生中分批次從高分到低分按志愿順序錄取;按招生計劃1:1的比例投檔,原則上不得退檔。
(三)中等職業學校要優先錄取參加今年我市中考的學生。統一招生錄取結束后,生源不足的學校,可采用憑九年義務教育證書注冊入學、多次錄取等形式進行招生。
(四)同分處理辦法。若招生計劃數末幾名考生總分相同,則采用同分比較原則,即先比較志愿優先順序,再比較語文、數學、英語三科總分。
二、錄取辦法
(一)各學校要成立錄取領導小組,錄取新生以考生的電子檔案為依據,沒有電子檔案的不能錄取,任何人不得私自投檔、接檔,不允許在非在庫狀態下指定接檔。
(二)錄取工作實行“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錄取管理體制。市招生辦負責投檔,招生學校根據“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的原則實施錄取。市招生辦對招生政策的執行、招生計劃的完成情況進行監督和檢查,對其提交的錄取名冊進行審核,對不符合招生政策的予以糾正。各招生學校要加強自我監督,建立自我約束機制。
(三)為公平、高效地利用教育資源,普通高中招生計劃按每班46人計算(含擇校生人數)。各校擇校生人數不得超過本校計劃招生數的8%。
擇校生錄取按《珠海市高中階段擇校生錄取工作的有關規定》(珠教〔2002〕6號)執行。
(四)特長生的錄取按術科成績劃定術科資格線,再按中考成績劃定文化資格線,最后根據考生志愿和術科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五)市招生辦統一打印錄取名冊,統一印制珠海市中考錄取通知書,均需加蓋市招生辦和學校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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