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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注冊會計師法律責任的概述
(1)注冊會計師法律的責任的概念
注冊會計師是指通過國家注冊會計師資格考試,并從事會計審計業務兩年以上,經省級注會協會注冊的職業人員。
(一)注冊會計師主要有如下五項業務:
1.審計業務。包括有審查企業會計報表,出具審計報告;驗證企業資本;出具驗資報告;辦理企業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審計業務,出具有關報告;辦理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審計業務,出具相應的審計報告。
2.鑒證業務。如審閱、預測性財務信息審核,內部控制審核等。
3.稅務業務。包括稅務代理和稅務籌劃。
4.管理咨詢。如公司的治理結構、信息系統、預算管理、人力資源管理、財務會計、經營效率、效果和效益等提供診斷及建議、意見。
5.會計服務。
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企業法人制度的完善,被譽為“經濟警察”的注冊會計師的業務將呈擴大趨勢。注冊會計師的業務行為越來越需要法律制度的規范,才能維護市場的秩序,防止虛假驗資、抽逃稅款的行為。經濟相關法律中都明確的規定了注冊會計師在違反法定職責時應承擔的法律責任。所謂法律責任,即指行為人違反或不履行法律規定義務或合法約定的義務,應承擔的一種不利的制裁性后果。注冊會計師的法律責任,指注冊會計師在執行業務活動的過程中,沒有履行法律規定的義務,應承擔的一種不利的制裁后果。
(二)注冊會計師法律的責任的特征
1.法律責任主體的特定性。
注冊會計師法律責任的主體只能是通過國家注會考試,并經省級注協注冊的執業人員,非滿足此條件的會計人員及非執業人員都不能成為法律責任的主體。
2.法律責任產生的執業行為的違法性。
所謂執業性即指主體是執業人員,行為是執業行為,內容是專業性活動。注冊會計師法律責任是注冊會計師在執行業務的過程中發生的,違反執業義務產生的,這是與非執業行為產生的法律責任區別的一個標志。
3.法律責任產生的主觀性。
注冊會計師的法律責任的產生要求注冊會計師在執業過程中違法執業主觀有過錯。法律上的過錯有兩種情形:一種是故意,即已預料到不法后果,積極追求后果的發生或放任后果的發生;另一種是過失,由過于自信或疏忽大意引起。
4.法律責任承擔的法律性。
規范注冊會計師執業行為的法律有民法、行政法、刑法、經濟法等法律規范。不同的違法行為,不同的違法程度承擔法律責任的依據是不同的,構成的犯罪的行為,則依據刑法追究刑事責任。
5.法律責任類型的多樣性。
如上所述注冊會計師在執業過程中違法行為承擔責任的依據有民法、行政法、刑法。因此,注冊會計師的法律責任有民事責任、行政責任、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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