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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共有(P352-353)
1、按份共有
(1)占有、使用和收益
、侔捶莨灿腥税凑疹A先確定的份額分別對共有財產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權利,但對共有財產的使用,應由全體共有人協商決定。
、诎捶莨灿腥怂劳鲆院,其份額可以作為遺產由繼承人繼承或受遺贈人獲得。
(2)處分
按份共有人有權自由處分自己的共有份額,無需取得其他共有人的“同意”,但是共有人將份額出讓給共有人以外的第三人時,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的權利。
2、共同共有(如夫妻財產)
(1)占有、使用
共有人對共有財產不分份額地享有權利,對共有財產享有平等的占有、使用權。
(2)收益
對共有財產的收益,不是按比例分配,而是共同享用。
(3)處分
對共有財產的處分,必須征得全體共有人的同意。
【解釋1】共同共有關系終止,才能確定份額,分割共有財產。
【解釋2】共有人對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沒有約定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關系等外,視為“按份共有”。
3、共有物的處分及分割(2008年單選題)
(1)共有物的處分
、偬幏止灿械牟粍赢a或者動產以及對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作重大修繕的,應當經占份額2/3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體共同共有人同意,但共有人之間另有約定的除外。
②一個或幾個共有人未經占份額2/3以上的按份共有人同意或者其他共同共有人同意,擅自處分共有財產的,其處分行為應當作為效力待定的民事行為處理。但第三人善意、有償取得該財產的,應當維護第三人的合法權益,對其他共有人的損失,由擅自處分共有財產的人賠償。
、鄹鶕梢幎ɑ蛞罁灿腥酥g的協議,可以由某個共有人代表或代理全體共有人處分共有財產。無權代表或代理的共有人擅自處分共有財產的,如果其他共有人明知而不提出異議,視為其同意。
(2)費用的承擔
對共有物的管理費用以及其他負擔,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份共有人按照其份額負擔,共同共有人共同負擔。
(3)共有財產的分割
共有財產分割以后,共有關系歸于消滅。不管是就原物進行分割還是變價分割,各共有人就分得的財產取得單獨的所有權。
4、共有的對外關系
(1)對外承擔連帶責任
因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產生的債權債務,在對外關系上,共有人享有連帶債權、承擔連帶債務,但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第三人知道共有人不具有連帶債權債務關系的除外。
(2)對內追償
償還債務超過自己應當承擔份額的按份共有人,有權向其他共有人追償。
【例題1·單選題】甲、乙、丙、丁按份共有一棟房屋,份額相同。為提高該房屋使用價值,甲向乙、丙、丁提議拆舊翻新。在共有人之間未就該事項做出明確約定的情況下,下列表述中,符合《物權法》規定的是( )。(2008年)
A、即使乙、丙、丁不同意,甲仍可以拆舊翻新
B、只要乙、丙、丁中有一人同意,甲就可以拆舊翻新
C、只要乙、丙、丁中有二人同意,甲就可以拆舊翻新
D、只有乙、丙、丁均同意,甲才可以拆舊翻新
【答案】C
【解析】對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作重大修繕(拆舊翻新)的,應當經占份額2/3以上的按份共有人同意,但共有人之間另有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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