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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題2·單選題】甲、乙、丙按份共有一套房屋,三人各占1/3。為提高房屋的價值,甲主張將此房的地面鋪上木地板,乙表示贊同,但丙反對。根據《物權法》的規定,下列表述中,正確的是( )。
A、因沒有經過全體共有人的同意,甲、乙不得鋪木地板
B、因甲、乙的份額合計已達2/3,故甲、乙可以鋪木地板
C、甲、乙只能在自己的應有部分上鋪木地板
D、若甲、乙堅持鋪木地板,則需先分割共有房屋
【答案】B
【解析】(1)選項ABD:鋪木地板屬于對房屋的重大修繕,應當經占份額2/3以上的按份共有人同意;(2)選項C:無論是按份共有還是共同共有,都不是對物的某一部分享有所有權,所有權及于物的整體,在分割之前不存在物的“應有部分”的說法。
【例題3·多選題】甲、乙、丙三人各出資3 萬元,購買一輛汽車跑出租,由丙駕駛,收入各按1/3 比例分配。丙開出租車不盡心,一次酒后駕車撞傷路人丁。甲、乙一氣之下將車出租給戊。根據《物權法》的規定,下列表述中,正確的有( )。
A、路人丁只能請求丙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B、路人丁可以請求甲、乙、丙三人承擔連帶損害賠償責任
C、甲、乙將車出租給戊應當征得丙的同意
D、甲、乙將車出租給戊無需征得丙的同意
【答案】BD
【解析】(1)選項AB:因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產生的債權債務,在對外關系上,共有人享有連帶債權、承擔連帶債務,但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第三人知道共有人不具有連帶債權債務關系的除外;(2)選項CD:處分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的,應當經占份額2/3以上的按份共有人同意,但共有人之間另有約定的除外。
【例題4·單選題】甲、乙結婚后購得房屋一套,僅以甲的名義進行了登記。后甲、乙感情不和,甲擅自將房屋以時價出售給不知情的丙,并辦理了房屋所有權變更登記手續。根據《物權法》的規定,下列選項中,正確的是( )。
A、買賣合同有效,房屋所有權未轉移
B、買賣合同無效,房屋所有權已轉移
C、買賣合同有效,房屋所有權已轉移
D、買賣合同無效,房屋所有權未轉移
【答案】B
【解析】(1)根據公信原則,當物權依據法律規定進行了公示,即使該公示方法表現出來的物權存在瑕疵,對于信賴該物權存在并已從事物權交易的人,法律承認其法律效果,以保護交易安全。在本題中,丙基于善意取得制度(善意、有償取得、已經登記)取得該房屋的所有權;(2)未經其他共同共有人同意,擅自處分共有財產的,其處分行為應當作為效力待定的民事行為處理。但第三人善意、有償取得該財產的,應當維護第三人的合法權益,對其他共有人的損失,由擅自處分共有財產的人賠償。在本題中,丙基于善意取得制度取得了該房屋的所有權,但房屋買賣合同未經乙的追認,買賣合同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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